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1,101,000股。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中信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中信合伙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届满,现将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中信合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5/25-2020/7/31 | 64.39 | 518.34 | 1% |
大宗交易 | 2020/6/23-2020/7/10 | 60.82 | 490.00 | 0.95% | |
合 计 | 2020/5/25-2020/7/31 | 62.66 | 1,008.34 | 1.95% |
中信合伙从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2.0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信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7,177.89 | 13.85% | 6,169.55 | 11.9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177.89 | 13.85% | 6,169.55 | 11.9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一、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中信合伙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3、中信合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 备查文件
1、中信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