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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洪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许颙良、马朝臣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18年度报告正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与《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现拟定2019年度董

事、监事薪酬如下:

单位:元

姓名职务2019年度 薪酬/年(税前)
王洪其董事长兼任总经理1,300,000.00
刘静华董事兼任副总经理550,000.00
史开旺董事兼任副总经理1,100,000.00
王晓君董事兼任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900,000.00
许颙良董事-
戴小林董事-
祝祥军独立董事60,000.00
冯晓鸣独立董事60,000.00
马朝臣独立董事60,000.00
曹鸣峰监事会主席300,000.00
何 进监事-
潘 杰职工代表监事450,000.00

公司外部机构股东委派的董事(许颙良、戴小林)及监事(何进)在本公司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上述董事、监事的薪酬中,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除领取上述薪酬外不领取职务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现拟定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王洪其、刘静华、史开旺、王晓君因担任公司董事已领取董事薪酬,上述人员公司不再另行向其支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中财务总监吴昌明2019年度薪酬60万元/年(税前),副总经理徐建伟2019年度薪酬60万元/年(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股本215,316,9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12,919,018.62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王洪其、王晓君、刘静华、史开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名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9年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就《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股份回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章程变更条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会议同意定于2019年5月15日下午2时30分在无锡凯莱大饭店(无锡市高浪西路202号)三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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