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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弘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盛弘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5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8月16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2,28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42元。截至2017年8月16日,公司共募集资金32,892.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00.3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91.71万元。

截至2017年8月16日,募集资金29,591.71万元已全部存入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7]4842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1年度,本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439.9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9,398.4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0,193.30万元。期末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万元、已归还2,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理财产品4,000.00万元,累计取得专户存储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618.21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3,811.5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628.8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7,027.2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564.47万元。期末购买理财产品1,300.00万元,累计取得专户存储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711.57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4,976.0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7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755917030710688专用账户2,861.5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内环支行743269348290专用账户177.1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景田支行603328986专用账户1,937.37
合计--4,976.04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712.44万元(其中2022年度利息收入93.6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87万元(其中2022年度手续费0.25万元)。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存入大额存单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存放银行产品名称存款条件余额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存储期限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定期存款1,300.002025-6-83.25%3年 (到期前可转让)-
合计--1,3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29,591.7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28.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027.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3,077.6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7.99%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9,751.08-------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13,326.56-------
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项目1和2变更实施地点、主体,合并为本项目-23,254.707,214.4221,912.2194.232024年12月注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33.005,033.00414.413,633.9672.202024年12月注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481.071,481.07-1,481.07100.00-注3-
合计-29,591.7129,768.777,628.8327,027.2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公司募集资金于2017年8月到位,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原计划于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开始建设,建设期一年,在公司租赁的厂房实施。考虑到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稳定性,为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统一在自有物业实施,由于物色合适土地和建设自有物业需要时间,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和2019年4月24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 进行合并管理,变更为“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惠州盛弘电气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惠风二路49号盛弘电气工业园的自有物业,并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3年4月。2021年2月26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延期至2022年12月完成。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延期至2024年12月完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2021年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进行合并管理,变更为“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惠州盛弘电气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惠风二路49号盛弘电气工业园的自有物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2021年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进行合并管理,变更为“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惠州盛弘电气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惠风二路49号盛弘电气工业园的自有物业,并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2023年4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5,9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大额存单余额1,3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根据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大额存单余额1,3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承诺达产年税前利润总额为5,165.46万元,于2021年开工建设并部分投产,计划于2023年4月全部建成,2024年达产。该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全资子公司惠州盛弘的自有物业盛弘电气工业园。盛弘电气工业园于2021年5月份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为整合制造资源,公司亦将原深圳工厂的旧生产设备搬迁至惠州新工厂,与使用募集资金采购的生产设备混合使用。因为无法单独区分新旧设备所生产的产品,所以未能单独核算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实现的投资效益。 公司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后,公司产品产量及销售收入较募集资金投入前均有显著提高。2020年公司合并销售收入77,135.50万元,合并税前利润总额12,159.93万元,合并净利润10,610.10万元;2022年公司合并销售收入150,310.17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94.87%,合并税前利润总额24,630.24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102.55%,合并净利润22,354.55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110.66%。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投资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因此该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盛弘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嘉 徐 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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