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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2-074债券代码:123146 债券简称:中环转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8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9月13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伯中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张伯中先生、甘复兴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伯中先生、宋永莲女士、江琼女士、钱华先生、王炜先生、张伯雄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伯中先生、宋永莲女士、江琼女士、钱华先生、王炜先生、张伯雄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伯中先生、宋永莲女士、江琼女士、钱华先生、王炜先生、张伯雄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规,公司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相关条款做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120号中辰未来港B1座2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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