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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9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19-098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确定公司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为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DBO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中标人。近日,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DBO项目《设计-建造合同》及《运营服务合同》。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项目合同自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项目包括《设计-建造合同》及《运营服务合同》,其中:

(1)《设计-建造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自修复责任期满止。移交后项目设施的修复责任期为移交日后十二(12)个月。

(2)《运营服务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运营期为自本项目开始商业运行日起五年。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同时,合同的总投资额与上市公司实现的收入、净利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存在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合同款项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款项回收较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DBO项目《设计-建造合同》及《运营服务合同》。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当事人一

(1)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王拐岗美食城

(3)法定代表人:谢公平

(4)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交易。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组建和存续的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下属国有企业,履约能力强。

2、合同当事人二

(1)公司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3)法定代表人:张河川

(4)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与公

司发生交易金额为200万元。

(5)注册资本:618,213.944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实力雄厚,履约能力强。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情况:

本项目以DBO模式进行运作,乙方负责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尾水外排管线的设计、建设,并在运营期内负责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尾水外排管线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1)《设计-建造合同》中,乙方负责完成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中包含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桩、放线,土建安装工程,自来水上下水管及配套工程,设备采购与材料供应,项目所需的永久性供水、供电、弱电、监控工程,厂区内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消防,化验检测,性能测试、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项目工程的全部建设内容和项目尾水外排管线的建设、厂外输电线路的设计和建设(包含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等)等。

(2)《运营服务合同》中,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根据合同的约定,运营、管理和维护污水厂及其辅助设施,确保项目设施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承担相应的成本、费用、责任和风险。

3、合同期限:

(1)《设计-建造合同》的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自修复责任期满止。移交后项目设施的修复责任期为移交日后十二(12)个月。

(2)《运营服务合同》的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运营期为自本项目开始商业运行日起五年。

4、合同金额:工程建设费342,500,000元;污水处理单价0.658元/立方米。

5、付款方式:根据《设计-建造合同》及《运营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付款。

6、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7、合同生效条件:

本项目合同自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合同能顺利实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会产生积极影响。本项目不会

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备查文件

1、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DBO项目《设计-建设合同》

2、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DBO项目《运营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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