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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天伟业: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4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5月1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2021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3401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学裕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公司股份38,361,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13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7,816,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30,544,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185%。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0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0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0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0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0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0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0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0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0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0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0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0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0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3,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5065%;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2,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0%;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299%;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766%。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2,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0%;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299%;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76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42,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0%;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弃权1,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299%;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935%;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766%。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易腾律师、冯冰心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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