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安吉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 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安吉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原名:北京创业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 | |||
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浮玉南路61号 (金融大厦)1幢2302号18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1月7日 | |||
股票简称 | 创业黑马 | 股票代码 | 300688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 | 增持/减持比例(%) | ||
无限售流通A股 | 1,092,090 | 1.00 | ||
合 计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5,844,804 | 5.35 | 4,752,714 | 4.3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844,804 | 5.35 | 4,752,714 | 4.3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公司股东安吉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乐文化”)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92,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含)。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股东嘉乐文化本次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上限为1,092,000股,因减持时在交易软件上操作失误,致使实际减持数量为1,092,090股,超过减持计划90股,超出部分减持均价为33.37元/股,金额共计3,003.30元。除上述超额减持股份外,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嘉乐文化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嘉乐文化对本次误操作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道歉。嘉乐文化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证券账户的管理和审慎操作,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 备查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吉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