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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黑马”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创业黑马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4,008,976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59元/股,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399,935.8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310,834.0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089,101.82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2月4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5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91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089.27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0,749.58万元,本年度使用3,339.69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4,089.27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492.15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21,408.91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172.51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及上期余额转出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持续完善《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恒丰银行北京通州分行的801110010122700948专项账户,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的801010010122701299专项账户、801010010122821971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连同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北京通州分行、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801110010122700948活期5,199.15
北京创业未来传媒技术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801010010122821971活期1,432.38
北京黑马加速科技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801010010122701299活期1,860.62
合计——————8,492.1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创业黑马管理层编制的《创业黑马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创业黑马公司《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创业黑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

创业黑马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创业黑马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1,408.9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39.6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089.2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50,000.0021,408.913,339.6914,089.2765.81——--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0,000.0021,408.913,339.6914,089.27————--————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50,000.0021,408.913,339.6914,089.2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39.69万元,累计投入14,089.27万元,投资进度达到65.81%。本募投项目未达计划建设进度预期,系遭受当年度市场需求暂时减少等外部客观因素重大影响所致。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对公司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自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建设期间募集资金使用受行业形势及市场环境调整等外部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按原计划于建设期内完成投入。公司基于审慎评估判断,为修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未达预期的影响,结合整体经济环境等客观因素,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先期投入3,013.03万元。相关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3559号)。涉及前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已从募资资金专户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在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增英谢国敏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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