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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63,885.6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7,483,835.6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2023年度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3年末公司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009,188.2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7,072.90元。

考虑到目前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现拟定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4月18日总股本167,379,4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以上方案将派发现金836,897.32元(含税),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若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本次提议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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