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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意信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8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需进行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成康先生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15:30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萃智路一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公司研发总部20楼大会议室

(七)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八)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

(九)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和相关议案的公告全文于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9人,代表股份数59,177,97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42%(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10,124,96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3,800,089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06,324,880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96人,代表股份数5,589,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56%。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表决情况: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53,145,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96%。其中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数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数6,032,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46%。其中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95人,代表股份数5,584,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44%。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魏萌律师、胡江奇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成康、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21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259,9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254%;反对票709,7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65%;弃权票6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包括代理人)共96人,代表股份数5,589,188股。其中赞成票4,811,9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32%;反对票709,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91%;弃权票6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7%。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票58,633,2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96%;反对票48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4%;弃权票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包括代理人)共96人,代表股份数5,589,188股。其中赞成票5,044,4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544%;反对票4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16%;弃权票6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0%。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票58,672,9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66%;反对票43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05%;弃权票6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包括代理人)共96人,代表股份数5,589,188股。其中赞成票5,084,1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647%;反对票4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1%;弃权票6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52%。

3、回购股份方式和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赞成票58,681,5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12%;反对票43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8%;弃权票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包括代理人)共96人,代表股份数5,589,188股。其中赞成票5,092,7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186%;反对票43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74%;弃权票6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0%。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或金额

表决结果:赞成票58,650,6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0%;反对票46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20%;弃权票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包括代理人)共96人,代表股份数5,589,188股。其中赞成票5,061,8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57%;反对票46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03%;弃权票6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赞成票58,671,1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36%;

反对票44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4%;弃权票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包括代理人)共96人,代表股份数5,589,188股。其中赞成票5,082,3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325%;反对票44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35%;弃权票6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0%。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58,675,2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5%;反对票43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05%;弃权票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包括代理人)共96人,代表股份数5,589,188股。其中赞成票5,086,4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058%;反对票4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1%;弃权票6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0%。

7、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58,675,2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5%;反对票43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05%;弃权票6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包括代理人)共96人,代表股份数5,589,188股。其中赞成票5,086,4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058%;反对票438,2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1%;弃权票6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魏萌、胡江奇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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