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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意信息:关于上海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目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3—5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6—9页

关于上海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

-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意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上海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赛意信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赛意信息公司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赛意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上海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赛意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赛意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上海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上海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上海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年度收购上海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

年度收购上海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一、基本情况上海景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同公司)系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连云港景同科技有限公司、邵芳芳、李红宾、华琳、李鹏发起设立,于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上海市。景同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

,

.

元。主要经营活动为计算机软硬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景同科技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景同公司51.0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

,

,

.

元。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景同科技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赛意(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意)以自有资金

,

,

.

元人民币收购景同公司

.

%股权。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收购控股子公司景同科技

%股权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收购景同公司

.

%股权的实施主体由上海赛意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能量盒子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州赛意业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量盒子),能量盒子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

,

.

元人民币收购景同公司

%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景同公司股权比例

%。

二、业绩承诺情况本公司2018年5月25日与景同公司原股东阿拉山口市景同信息服务有限合伙企业、上海景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奉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景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签订《关于上海景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收购协议》,景同公司上述原股东承诺景同公司

年、

年、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1,400.00万元、1,890.00万元、2,551.50万元。

年子公司能量盒子与景同公司原股东阿拉山口市景同信息服务有限合伙企业、上海景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奉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景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广州能量盒子科技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景同公司上述原股东承诺:

(一)景同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

.

万元、

,

.

万元、

,

.

万元。

(二)景同公司

日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百分之九十剔除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余额后的金额(以下简称特定应收账款)不超过

年当期营业收入的

.

%且不超过

年期末净资产的

.

%;景同公司

日的特定应收账款不超过

年当期营业收入的

.

%且不超过

年期末净资产的

.

%;景同公司

日的特定应收账款不超过

年当期营业收入的

.

%且不超过

年期末净资产的

.

%。同时

年、

年、

年当期营业收入不低于上期,期末净资产不低于期初。

(三)景同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截至

日的特定应收账款当在不晚于

日之前至少收回

%。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截至

日景同公司特定应收账款余额为

,

,

.

元,已于

日前收回

,

,

.

元,特定应收账款收回比例

.

%,低于承诺至少收回

%。综上,景同公司

年业绩承诺未达标。

根据《广州能量盒子科技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截至

日特定应收账款于2023年12月31日回款仍未达到90%,则剩余留置股份作为对赛意信息的补偿。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阿拉山口市景同信息服务有限合伙企业剩余留置股份为

,

股、上海景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剩余留置股份为

,

股、上海奉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剩余留置股份为543,388股、深圳景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剩余留置股份为

,

股,剩余留置股份合计

,

,

.

股。原股东同意将剩余留置股份1,726,568.00股作为对赛意信息的补偿。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仅为关于上海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关于上海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关于上海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彭宗显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彭宗显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关于上海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陈桂珊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陈桂珊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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