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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德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艾德生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8月20日起24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2020年8月20日起24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资金来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七)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九)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0年8月20日起24个月内。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0年8月20日起24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现金流量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型投资产品,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艾德生物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徐 峰 程 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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