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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生物: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0

证券代码:300685 证券简称:艾德生物 公告编号:2019-070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15:00至2019年8月20日15:00期间。

4、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13日(星期二)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鼎山路39号公司1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郑惠彬先生

由于公司董事长LI-MOU ZHENG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郑惠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92,761,6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01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6,701,2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31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6,060,4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703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2,476,0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06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415,6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6,060,4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70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761,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为由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并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75,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761,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75,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761,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为由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并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75,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133,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50%;反对1,627,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5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48,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871%;反对1,627,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江志君律师、张世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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