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2021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2021年度的所有重大事项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