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核查,我们认为: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 陈 奥关 新 红
伍 刚
日期: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