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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监事张金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刘斯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4,963.73万元,同比下降38.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90.04万元,同比下降88.43%。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投入总金额为61,428.48万元,同比增长3.65%。公司2023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在总结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和市场环境,结合公司2024年度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2024年公司在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将持续拓展销售渠道、坚持“精益管理、提质增效”,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努力创造价值,回报股东。初步预计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区间0%-10%,营业成本同比增长区间0%-5%,期间费用同比增长区间0%-5%,研发投入同比增长区间30%-40%。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需求、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413,914,32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1,391,432.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598,351,334.5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3年度公司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与会监事同意公司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同时聘请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3年度证券投资与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2023年度,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循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023年度证券投资与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与会监事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0亿元(含等值外币)。该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和核销资产的议案》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会计处理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和核销资产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上海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监事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18.7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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