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华大基因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在人民币12,689万元(以下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向关联方采购服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3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4,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3、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基于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43,628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4、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基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7,399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商品与服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租赁房屋、关联人代收代付等。其中,采购商品与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915万元,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96万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388万元。关联董事汪建、尹烨、赵立见、杜玉涛和WANG HONGQI(王洪琦),关联监事刘斯奇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本次增加前的预计金额(万元) | 新增金额(万元) | 本次增加后预计金额(万元) | 报告期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2020年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 采购商品及礼品 | 市场价格 | 661 | 178 | 839 | 184 | 518 |
菁良基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采购物料 | 市场价格 | 16 | 80 | 96 | 14 | 124 | |
小计 | 677 | 258 | 935 | 198 | 642 | |||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北京华大蛋白质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抗体制备及鉴定服务 | 市场价格 | 8 | 105 | 113 | 7 | |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 员工体检、培训、会议、餐饮、住宿等其他 | 成本加成 | 650 | 835 | 1,485 | 48 | 694 | |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 网络及运维服务 | 成本加成 | 1,605 | 767 | 2,372 | 706 | 836 | |
华昇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 代理服务 | 市场价格 | 20,380 | 19,950 | 40,330 | 20,210 | ||
中健云康及其子公司 | 物流运输服务 | 市场价格 | 2,676 | 2,000 | 4,676 | 1,653 | 2,043 | |
小计 | 25,319 | 23,657 | 48,976 | 22,624 | 3,573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Bangkok Genomics Innovation Co., Ltd | 销售设备、试剂 | 市场价格 | 1,630 | 1,445 | 3,075 | 404 | 513 |
義合生命科學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试剂 | 市场价格 | 475 | 475 | ||||
小计 | 1,630 | 1,920 | 3,550 | 404 | 513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Bangkok Genomics Innovation Co., Ltd | 实验室设计与培训、运输、维保等服务 | 市场价格 | 176 | 176 | |||
小计 | 176 | 176 | ||||||
向关联人租赁 |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 租赁房屋 | 市场价格 | 572 | 375 | 947 | 193 | 434 |
小计 | 572 | 375 | 947 | 193 | 434 | |||
关联人代收代付 |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代收代付专项经费 | 市场价格 | 20 | 20 | |||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 代收代付疫情劳务费 | 市场价格 | 855 | 855 | ||||
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 | 代收代付电费 | 市场价格 | 138 | 138 | ||||
小计 | 1,013 | 1,013 | ||||||
总计 | 28,198 | 27,399 | 55,597 | 23,419 | 5,162 |
注1: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子公司在本公告中统一简称为“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注2:广州中健云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子公司在本公告中统一简称为“中健云康及其子公司”。注3:因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中健云康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在 100 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单一关联人,单独列示关联人信息;其他关联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4:2020年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已经审计。注5:截至披露日是指截至2021年6月30日。注6: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1 |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 |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沿港社区北山道146号北山工业区11栋8楼 | 华大控股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汪建 | 10,000万元人民币 |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技术研发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水产品养殖和销售;生物技术的研发、转让与咨询服务。 |
2 | 菁良基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菁良生物) | 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田东社区深盐路2028号大百汇生命健康产业园1栋三单元802 | 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参股菁良生物,对菁良生物能施加重大影响。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 | 李菁华 | 1,833.37万元人民币 | 一般经营项目是:医学研究和实验发展;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咨询及技术转让;销售实验仪器及耗材;生物试剂研发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 |
系情形 | 销售 | |||||
3 | 北京华大蛋白质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蛋白质) | 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裕华路28号8号楼4层8401室 | 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尹长城 | 7,888万元人民币 |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生物技术及其产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检测服务(不含认证认可);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4 | Sunrise Diagnostic Centre Limited华昇诊断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诊断) | BLK A 3/F TAI PING INDUSTRIAL PARK 51 TING KOK ROAD TAI PO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不适用 | 100港币 | 香港地区新冠检测服务 |
5 | 广州中健云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健云康) |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511 | 合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杨炎俊 | 1,843.542万元人民币 |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研究开发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防伪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车辆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物流代理服务;广告业;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贸易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 |
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能源技术咨询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医疗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冷链科技咨询、交流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健康管理咨询服务(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心理咨询除外,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普通货物运输(搬家运输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 | ||||||
6 | Bangkok Genomics Innovation Co.,Ltd(以下简称Bangkok) | No.3689, Rama IV Road, Phra Khanong Sub-distritc, Khlong Toei District, Bangkok 10110, Thailand | 合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不适用 | 3,000万泰铢 | 经营、批发、零售、经销医疗器械设备、医疗用品设备、医疗科研实验开发服务、临床检测服务、研发服务、医疗器械设备制造、医疗用品设备 |
7 | YH Life Science Limited 義合生命科學有限公司 | Unit 1104-06, 11/F., Nan Fung Comm Ctr, No 19 Lam Lok Street, Kowloon Bay, Kowloon, Hong Kong | 公司的最终控制人汪建先生担任关联人母公司義合控股的非执行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不适用 | 1,000港币 | 医疗用品经销 |
8 |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智造) | 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综合楼及11栋2楼 |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牟峰 | 37,179.0525万元人民币 | 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仪器、医疗器械(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测序试剂、酶试剂和软件)、机械设备(测序仪配套设备)、仪器仪表(基因测序仪)、生化试剂(测序试剂)、生物试剂(酶试剂)、耗材及生物工程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限许可证规定范围)、配套软件、系统集成的研发、制造、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技术开发、推广服务;技术咨询、交流 |
(二)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 企业名称 |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12月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1 |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1,073,280 | -71,723 | 1,734 | -17,398 | 917,573 | -54,325 | 2,617 | -60,578 |
2 | 菁良基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2,711 | 2,401 | 778 | -434 | 3,216 | 2,834 | 1,938 | -216 |
3 | 北京华大蛋白质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1,722 | 1,510 | 993 | -215 | 1,936 | 1,725 | 2,146 | -334 |
4 | 华昇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 30,218 | 12,168 | 27,529 | 14,560 | 41,045 | 21,145 | 49,227 | 21,145 |
5 | 广州中健云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415 | 4,918 | 4,516 | 317 | 4,997 | 4,596 | 4,041 | 325 |
6 | Bangkok Genomics Innovation Co., Ltd | 2,569 | 1,794 | 3,154 | 912 | 1,805 | 953 | 2,939 | 307 |
7 |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10,879 | 525,820 | 88,353 | 17,336 | 668,780 | 506,008 | 186,350 | 19,471 |
注1:以上关联人2020年财务数据中,菁良基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华昇诊断中心有限公司系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其他关联人2020年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关联人202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注2:義合生命科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7日,无2020年及2021年6月财务数据。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以上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将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与服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租赁房屋,以及关联人代收代付,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价格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成本加成的原则协商定价、交易。由于基因测序行业中定制业务占比较大,在市场上能够方便获得同类业务价格的时候,公司选择市场价格与关联人结算,如医学类基因检测业务通用性较强,市场价格较易获取,因此此类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当业务定制性很强,市场上难以找到同比业务价格的时候,公司选择成本加成的方式与关联方结算。
在成本加成类别中,公司和关联人结合外部市场现状,客观考虑交易双方的真实成本和合理收益,建立了以成本加成为定价方式的关联交易规则和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采购交易,主要参考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平均水平、完全成本加成率等统计数据,结合综合成本确定成本加成率进行定价,同时结合第三方出具的转让定价报告等文件进行定价公允性的分析,验证关联采购交易的转让定价安排总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过程中必要和持续发生的。2021年本次预计增加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必要性如下:
1、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公司预计增加向关联人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及礼品,主要系采购农产品、海产品、保健品及饮品等作为礼品或员工节日福利。
公司预计增加向关联人菁良生物采购物料,主要系采购企业参考品盘,用于
在试剂盒资质申报过程中评估试剂盒的分析性能和稳定性。菁良生物引进了Horizon细胞系及全套质控体系,实现了标准品国产化,同时降低了成本。公司通过对多家供应商在满足基因位点需求、质量、成本、可溯源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后,最终选择向菁良生物采购企业参考品盘。
2、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公司预计增加向关联人华大蛋白质采购抗体制备及鉴定服务,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北京六合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六合)的科研客户部分实验对于抗体制备等服务有少量需求,而华大蛋白质具有先进成熟的抗体平台及精细重组蛋白质生产平台,在单克隆抗体制备筛选和鉴定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北京六合基于满足客户需求,向其采购此类服务并对客户销售。公司预计向关联人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采购特色多组学精准健康评估服务,为员工提供有别于传统体检的健康筛查方案,以华大特色多组学健康指数为员工的整体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给予实时可及的健康管理服务。公司预计向关联人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采购会议服务及培训服务,主要系参加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组织的国际学术会议及培训,有助于公司加强与业内的基因组学学术交流,提升公司前沿科学的参与广度与深度。另外基于市场推广、学术交流等目的,将国家基因库作为会议接待场所,由此需要国家基因库提供会议餐饮住宿等服务。
公司预计增加向关联人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采购网络及运维服务,主要系华大控股基于信息安全考虑统一布局网络信息管理、运维服务。
公司预计增加向关联人华昇诊断采购代理服务。主要系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经华昇诊断香港渠道代理的全民新冠检测及重点人群检测的样本量持续增加。华昇诊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大基因健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与万隆福国际有限公司、自然人胡定旭共同设立,具有较强的市场开发、市场资源组织及协调能力,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相应市场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预计增加向关联人中健云康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物流运输服务,包括样本运输、试剂运输、信息录入、物流包装、仓储等服务。主要系海外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委托中健云康在海外搭建物流网络,建立清关平台和负责样本收取。中
健云康系从事医学检验物流供应链的专业服务提供商,领导团队具备第三方医检公司管理经验,与公司在医学样本运输方面的匹配度较高。另外,中健云康主要为个性化定制服务,可以灵活地选用运输方式,在保障交付时效方面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供应链服务质量。
3、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公司预计增加向关联人Bangkok销售设备、试剂,包括销售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盒及实验室所需设备及配套试剂。基于关联人在泰国的业务渠道及客户资源,为了向泰国本地客户提供检测服务业务及仪器试剂销售业务,需向公司采购设备和试剂盒。
公司预计增加向关联人義合生命科學有限公司销售设备、试剂,包括销售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盒及实验室所需设备及配套试剂。关联人在越南的合作方医院和实验室急需新冠检测综合解决方案用于疫情防控,公司精准医学检测综合解决方案能够提供自主研发生产的新冠核酸检测专用试剂盒及实验室所需配套设备及试剂,能与关联人实现资源互补。
4、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公司预计增加向关联人Bangkok提供实验室设计与培训、运输、维保等服务,主要系泰国新冠疫情持续,因泰国当地抗击新冠疫情的需要,关联人需向公司采购“火眼”实验室设计与建设、人员培训和实验室运营等服务。另关联人基于便利性考虑,委托公司在销售商品时,同时提供物流运输服务;以及关联人实验室设备委托公司定期维修保养。
5、向关联人租赁
公司预计增加向关联人华大控股及子公司租赁公寓客房,租赁地址为深圳市盐田区明珠路盐田港南方明珠公寓第5-6栋公寓客房,主要系公寓客房毗邻公司办公楼,基于工作便利性考虑,将其作为公司客户、片区员工在深圳总部盐田区工作时的招待房使用。
公司预计增加向关联人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租赁青岛房屋,公司的子公司青岛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大医检所)将向华大控股子公司青岛华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位于青岛市黄岛区中德生态园国际社区房屋,用于
满足青岛华大医检所生产配套所需。公司和关联人开展业务的场所有明显的物理隔离,未出现合署办公的情形。
6、关联人代收代付
公司预计增加向关联人华大智造代收代付专项经费,主要系公司与关联人华大智造共同申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高灵敏度、高通量新冠检测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公司为该项目的主申报单位。该项目获批后,由项目管理机构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该专项获批的所有经费全部拨付给主申报单位,再由主申报单位将代收的经费转给项目参与单位华大智造。公司预计增加向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代收代付疫情劳务费,主要系2021年上半年,河北石家庄、广东广州、深圳和佛山多地启动大规模人群核酸筛查工作,公司在石家庄、盐田大梅沙、龙岗西坑、佛山、广州等地快速搭建火眼实验室并投入使用。随着火眼实验室的启动及样本检测工作的开展,大量支撑火眼高质量运行的工作需要快速开展,华大控股各机构、各部门员工亦积极响应,主动报名支援火眼实验室搭建,实验室运作,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力抗疫,确保高效交付。按照公司内部制定的《新冠疫情防控特殊津贴方案》,公司通过关联方代为支付关联方参与抗疫员工相应疫情劳务费。公司预计增加向关联人华大控股子公司武汉华大吉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代收代付电费服务,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分别租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相邻区域办公,为节约修建配电房的成本,双方共用一个配电房。因租赁场所无法满足公司的用电需求,需要扩容,扩容仅能由一个法人主体进行申请,公司作为申请主体,统一缴纳电费后,再与关联人进行电费结算。公司和关联人开展业务的场所有明显的物理隔离,未出现合署办公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关联交易的具体协议待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服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租赁房屋,以及关联人代收代付等日常经营性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公司与关联人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互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业务的竞争优势。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和成本加成的原则,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业务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和成本加成的原则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将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联交易符合规定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监事刘斯奇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依据市场价格和成本加成的市场原则协商定价,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对该议案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大基因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焦延延 黄 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