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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4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1年7月15日届满,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2020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4,000,000股已于2020年7月1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998%,过户价格为43.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根据《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36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0年7月16日)起计算。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后依据上一年度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两期解锁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1年7月15日届满,该批股票解锁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可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5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3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结合《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已确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可减持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但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

展期,经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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