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基因)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大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03,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1%。自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7月20日,华大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4,000,912股,减持股份数量累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1.1285%;截至2020年9月3日,华大投资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且自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9月3日,华大投资未再减持公司股份;自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1月5日,华大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174,300股,减持股份数量累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0433%。上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1日、2020年9月3日、2020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8)。
公司近日收到华大投资的通知,自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11月10日,华大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488,812股,减
持股份数量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截至2020年11月10日,华大投资于2020年5月7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时的公司总股本(股) | 减持比例(%) |
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20-06-11至2020-06-16 | 137.18 | 3,783,012 | 396,099,958 | 0.9551 |
集中竞价 | 2020-07-20 | 164.33 | 217,900 | 400,099,958 | 0.0545 | |
集中竞价 | 2020-11-02至2020-11-09 | 141.50 | 2,852,100 | 400,099,958 | 0.7128 | |
大宗交易 | 2020-09-25 | 137.13 | 30,000 | 400,099,958 | 0.0075 | |
大宗交易 | 2020-11-02 | 135.00 | 1,023,800 | 400,099,958 | 0.2559 | |
大宗交易 | 2020-11-03 | 132.00 | 1,104,100 | 400,099,958 | 0.2760 | |
大宗交易 | 2020-11-04 | 132.00 | 1,165,700 | 400,099,958 | 0.2914 | |
大宗交易 | 2020-11-06 | 132.00 | 66,200 | 400,099,958 | 0.0165 | |
大宗交易 | 2020-11-10 | 132.00 | 1,246,000 | 400,099,958 | 0.3114 | |
合计 | 11,488,812 | 3.0000 |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华大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注2: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2日期间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2020年6月2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4,000,042股。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当时公司总股本为400,1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4,000,042股后的总股本为396,099,958股。上表中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6日,“减持时的公司总股本”为:扣除减持当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396,099,958股;注3: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000,000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于2020年7月1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表中自2020年7月20日起对应的“减持时的公司总股本”为扣除减持当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42股后的公司总股本400,099,958股;
注4:上表减持比例合计数为本次减持前后华大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减持时对应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比例相减之差。上表如小数点存在差异是因四舍五入而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
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 | 合计持有股份 | 50,911,212 | 12.8531 | 39,422,400 | 9.853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911,212 | 12.8531 | 39,422,400 | 9.8531 |
(有限合伙)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1:本次减持前华大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本次减持计划对应首次减持(即:2020年6月11日)前其所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扣除首次减持前一交易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4,000,042股后的总股本396,099,958股;
注2:本次减持后华大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本次减持计划对应最后一次减持(即:2020年11月10日)完成后其所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扣除减持完毕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42股后的总股本400,099,958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华大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公告编号:
2020-065),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截至2020年11月10日,华大投资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就其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华大投资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四)华大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华大基因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