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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蒂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30
证券代码:300673证券简称:佩蒂股份公告编号:2019-061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定期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07月18日以通讯/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2019年07月29日上午10:30时;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会议召集人:监事会主席邓昭纯先生;

6.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邓昭纯先生;

7.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8.出席情况: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缺席监事0人;监事会主席邓昭纯、监事陈小敏及职工代表监事王孝亮均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唐照波列席会议;

9.合法、合规性说明: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现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一致同意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等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以2019年7月31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2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16元/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未参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形成决议,一致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当前实际,需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原内容: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0,000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协商确定。若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修订为: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4,000,000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协商确定。若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除此之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修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进行修订,符

合公司当前实际,相关措施及承诺内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修订稿)》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 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署确认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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