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满电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富满电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2019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2019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9]2968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378,000股新股。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765,765股,发行价格为22.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3.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262,713.7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737,269.3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44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7,660,977.08元,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8,385,684.58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9,275,292.50元(其中转出销户账
户余额14,999.97元)。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2020年度合计减少的金额为276,081,388.59元,具体情况如下:1)本年度使用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77,645,977.11元;2)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为1,296,569.62元;3)收到本次非公开承销费用税金转回283,018.87元;4)转出销户账户余额14,999.97元。
(3)结余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8,918,594.41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1,296,569.6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在2020年6月10日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本次非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投资功率半导体器件、LED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之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富满电子有限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
行根据实际使用及监管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6月10日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 | 79190078801700001153 | 244,999,983.00 | 68,918,594.41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 | 44250100011800002520 | 100,000,000.00 | 已销户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78257227216 | 0.00 | 0.00 | 活期 |
合计 | 344,999,983.00 | 68,918,594.41 |
注1:2020年6月19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4250100011800002520)余额为0.00元,办理了注销手续,账户余额14,999.97元转至该行一般结算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注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为277,660,977.08元(其中转出销户账户余额14,999.97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1,296,569.62元,收到本次非公开承销费用税金转回283,018.87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变更了1个,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0,547.48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14%。具体变更项目
情况如下:
变更原因:
由于公司原计划实施地合肥高新区土地审批时间较久,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合肥高新区用地,为加快募投项目产线建设,公司选取已经租赁的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华朗嘉工业园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快速完成产线建设。公司于2011年在观澜筹备投资建厂,观澜工厂产线成熟,无需投入大笔资金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有利于更高效的利用募集资金。
变更程序和批准机构:
经2020年7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8月10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用途、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20年8月10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838.5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经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20年8月10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838.5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已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127号)。会计师认为,富满电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富满电子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在 2020 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支持文件、项目进展情况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满电子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766.10(含置换部分)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547.4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766.1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547.4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0.14%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止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 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 是 | 25,000.00 | 14,452.52 | 10,352.83 | 10,352.83 | 71.63 | 2021年7月 | 1,971.66 | 不适用 | 否 |
LED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是 | 0.00 | 10,547.48 | 7,411.76 | 7,411.76 | 70.27 | 2021年7月 | 1,130.78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1.50 | 10,001.50 | 10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000.00 | 35,000.00 | 27,766.10 | 27,766.1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由于公司原计划实施地合肥高新区土地审批时间较久,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合肥高新区用地,为加快募投项目产线建设,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用途、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率半导体器件、LED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同时新增“LED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原计划由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富满电子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高 |
募集资金总额 | 35,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766.10(含置换部分)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547.4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766.1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547.4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0.14%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止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计划将实施主体变更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华朗嘉工业园,由于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公司现有的租赁厂房,因此无需投入建筑工程费用,原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建筑工程费用合计10,547.48万元将用于新增项目“LED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LED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华朗嘉工业园。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20年8月10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838.5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20年6月19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4250100011800002520)余额为0.00元,办理了注销手续,账户结余资金14,999.97元转至该行一般结算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0年6月19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4250100011800002520)余额为0.00元,办理了注销手续,账户结余资金14,999.97元转至该行一般结算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由于上述募投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外,2020年度均处于建设期,预计2021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2020年度不适用承诺效益指标。注2: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10,001.50万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0,000.00万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是2020年6月19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4250100011800002520)余额为0.00元,办理了注销手续,账户结余资金14,999.97元转至该行一般结算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2:
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LED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功率半导体器件、LED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 10,547.48 | 7,411.76 | 7,411.76 | 70.27 | 2021年7月 | 1,130.78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0,547.48 | 7,411.76 | 7,411.76 | 70.27 | 1,130.78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由于公司原计划实施地合肥高新区土地审批时间较久,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合肥高新区用地,为加快募投项目产线建设,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用途、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率半导体器件、LED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同时新增“LED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功率半导体器件、LED控制及驱动类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原计划由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富满电子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计划将实施主体变更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华朗嘉工业园,由于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公司现有的租赁厂房,因此无需投入建筑工程费用,原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建筑工程费用合计10,547.48万元将用于新增项目“LED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LED控制及驱动类、电源管理类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华朗嘉工业园。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刘 坚 | 宋怡然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