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特别提示: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公司董事邹雨雅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实施。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近日,公司收到邹雨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2月31日,邹雨雅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80,000股(占其减持前持有的股份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 |
邹雨雅 | 集中竞价 | 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31日 | 36.226 | 613,000 | 0.55200 |
集中竞价 | 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9日 | 38.050 | 167,000 | 0.15038 | |
小计 | 36.617 | 780,000 | 0.70237 |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上述小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有差异,这些差异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邹雨雅 | 合计持有股份 | 3,120,000 | 2.81 | 2,340,900 | 2.1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80,000 | 0.7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40,000 | 2.11 | 2,340,900 | 2.11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邹雨雅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邹雨雅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邹雨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