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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0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5,424,53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沪宁股份股票代码30066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伟忠柳红梅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工业园区环园南路11号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工业园区环园南路11号
传真0571-886370000571-88637000
电话0571-886376760571-88637676
电子信箱wu.wz@hzhuning.comliu.hm@hzhuning.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保障安全运行的各类电梯部件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包括安全钳、 缓冲器、夹绳器(上行超速保护和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等安全部件,及滚轮导靴等其他重要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稳定且有进一步发展,在安全部件领域首次实现限速器的销售零突破,主营业务拓展迅速,部分夹绳器产品实现独立出口,成为海外改造电梯的主要选择之一。

报告期内,作为与电梯安全运行密切相关的电梯安全部件,必须受客户的严格认证及通过国家相关型式试验,取得证书方能销售的业务模式没有改变。公司以“创新引领”为发展战略,聚焦服务品牌客户,不断通过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合作创新等驱动业务的发展,为客户带来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价值,进而彼此发展成为电梯零部件配套产业链上命运共同体的发展模式得到了进一步的探索和增强。

报告期内,电梯行业新梯出货增长量超预期,全国电梯保有量超过700万台。为应对新冠肺炎所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为完成十三五规划的经济、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国家将持续加大基建投资和促进消费,这都将持续为本行业带来利好,新建、旧改、加装同时发力,需求巨大,随着物联网的普及和应用,新的技术正在不断涌现,按需维保、精准维护等正逐步成为可能,市场机会凸显,前景广阔。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和业绩驱动因素等,虽未发生重大变化,但根据市场变化和机会,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研发投人,合理处理近、中、远期的投入比例关系,既注意当前竞争需要,又十分重视长远发展,通过不断的创新,提升公司产品等综合竞争能力,未来公司业务会得到进一步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201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7年
营业收入347,884,546.01278,633,101.5924.85%259,375,171.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43,369.1937,938,583.7244.82%38,634,659.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111,769.3630,760,924.5956.41%34,243,038.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491,164.7822,051,625.72133.50%50,684,873.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50.4544.44%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50.4544.44%0.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5%8.37%2.88%11.79%
2019年末201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7年末
资产总额572,764,899.61520,211,550.0510.10%486,295,301.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2,306,484.94465,670,988.7310.01%442,888,405.01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56,789,481.4696,176,163.64104,121,730.3590,797,17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41,976.2315,891,514.5419,793,614.1812,716,264.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24,581.0813,643,832.9917,737,508.1711,505,847.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41,024.71-3,302,689.3722,683,629.9424,969,199.5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832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34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2.90%36,650,00036,650,000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54%9,000,0009,000,000
邹家春境内自然人10.48%8,950,0008,950,000
深圳市君鼎兴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兴富1号私募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3.58%3,054,4003,054,400
邹雨雅境内自然人2.81%2,400,0002,400,000
冯国华境内自然人1.88%1,601,93798,870
徐文松境内自然人1.49%1,275,00075,000
李欣境内自然人1.41%1,205,0000
徐芙蓉境内自然人1.05%900,000900,000
南京雷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雷奥2期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99%848,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邹家春先生持有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99%的出资额、持有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5.06%的出资额,并是上述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邹雨雅先生为兄弟关系。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公司总体经营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外部市场环境明显向好,内部各项管理明显改善,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把握住了市场机遇,销售额和利润双双实现较快增长,各项指标显示公司经营健康、稳健向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788.45万元,同比增长24.85%;实现营业利润6,468.30万元,同比增长

50.76%;利润总额为6,472.74万元,同比增长49.5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94.34万元,同比增长44.82%,超额完成了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

二、公司经营取得上述结果的主要原因

1、宏观环境变化有利于行业发展

报告期内,电梯行业新梯出货增长量超预期,全国电梯保有量超过700万台。为应对新冠肺炎所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为完成十三五规划的经济、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国家将持续加大基建投资和促进消费,这都将持续为本行业带来利好,新建、旧改、加装同时发力,需求巨大,随着物联网的普及和应用,新的技术正在不断涌现,按需维保、精准维护等正逐步成为可能,市场机会凸显,前景广阔。

2、不忘初心,坚持和聚焦公司经营战略方向不动摇

聚焦专业发展。公司是国内保障安全运行的电梯关键部件细分市场的技术领军者,多年来深耕专业,孜孜以求,精益求精。报告期内,公司不忘产品驱动业绩,进一步聚焦核心部件的技术开发和研究,巩固细分市场领军者地位,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如10m/s,P+Q=8200kg超高速安全钳通过型式认证并取得证书,实现国内产品零的突破,彻底打破国外常年垄断。该产品的成功研发使得中国在全球高速电梯安全钳顶尖领域有了一席之地。

聚焦品牌客户。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对品牌客户的服务,持续扩大品种供应,保证质量和交货期,如缓冲器产品满足某品牌客户的快速增长需要;部分品牌客户实现销售超100%;夹绳器产品在某品牌客户中实现销售零突破;该产品还在海外竞争中胜出,成为某国改造梯中的主要选择之一。

聚焦“创新引领”。“创新引领”是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持续不断地对研发的高投入是公司的一贯策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2.2%,滚动研发项目数量同比增长71%,共申报受理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公司已累计获得9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3项,国外发明专利2项。发明专利通过率达98%以上。更多详细的研发信息,请参见“研发投入”一节。公司对“创新引领”战略的坚持实施,对报告期内的新产品释放,促进经营结果的实现,起到了关键作用,也对未来业绩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聚焦效率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发挥精益制造优势,通过自动化、数字化设备的投入、生产线的改造、工艺流程的优化、信息系统的改善及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等,大部分的产量增长通过生产效率的提高而实现,精益生产带来的营运高效得到了充分体现。报告期内,公司年产量同比增长24%以上,而人员数量的增长未超过5%,交付及时率99.97%。同时,半成品库存资金周转率,也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明显得到改善。

聚焦供应链管理创新。公司通过资本运作,进一步强化供应链管理。收购慈溪振华后,连同卡斯丁一起,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零部件自制能力。通过不同产品零部件在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加工整合协调,集中不同零部件产品的产量进行工艺组合,更有利于各自发挥其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降低产品单位成本。沪宁对慈溪振华及卡斯丁进行精益制造的指导,进一步提高了其批量生产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在保障供给满足交付的同时努力降低库存。

3、通过各类教育,广大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持续释放

加强思想教育,提升认识高度。报告期内,公司在员工中进行了一系列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培训和宣贯工作,包括理念上的、管理上的和技术上的,旨在使“创新引领”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员工中得到进一步的理解和践行。公司要求广大员工树立“不忘初心、坚守实业”理念,心无旁骛干实业,创新引领谋发展,坚守自己擅长的主业,不折腾。

强化命运共同体意识,倡导奉献精神。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宣传“锅里有碗里才有”、“公司好员工才更好”的命运共同体理念,使员工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工作观、奉献观,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把近90名骨干员工与公司的利益更紧密地捆绑在一起,倡导为实现命运共同体而迸发出“干出未来”的奋斗精神和工作激情。公司从营业收入和利润这两个关键绩效指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发了一套沪宁独有的产品开发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并成功在产品开发部门落地实施,将来会逐步扩展到其他部门。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稳定,骨干员工流失率几乎为零。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多种方式,对高管和骨干人员,进行了多次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培训和讨论,着重在信息披露知情人、关联交易、股票买卖窗口期等容易疏忽的几个方面加强学习和理解。新《证券法》颁布后,公司及时组织董监高进行新一轮学习,对新增加的“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加强处罚等几个重要方面,进行重点强化学习。公司要求董监高和全体骨干人员,充分理解“四个敬畏”与公司具体工作之间的联系,并成为指导公司各方面工作的第一要求,加强“四个敬畏”,坚守“四条底线”,忠诚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健康发展打造守法合规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电梯安全部件310,877,482.54110,270,920.6635.47%29.22%49.72%4.86%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注1]
财务报表格式要求变化。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注2]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注3]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注4]

[注1]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原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考虑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自身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对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调整情况详见本附注三(三十二)3、4之说明。

[注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号,以下简称“2019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增加对仅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报表项目的调整要求;补充“研发费用”核算范围,明确“研发费用”项目还包括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中删除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此外,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利息”、“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2019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的拆分外,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等行项目。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仅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至2019年期初数,对其他会计政策变更重新表述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对于上述报表格式变更中简单合并与拆分的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直接进行了调整,不再专门列示重分类调整情况,其余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合并报表影响金额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短期借款21,931.2521,931.25
应付利息-21,931.25-21,931.25

[注3]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财务数据无影响。

[注4]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财务数据无影响。

2、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本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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