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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1号)批复,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41.8459万股,发行价格为1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账户(账号为:3301040160018941818)人民币19,960.95万元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账户(账号为:

3301040160018941925)人民币4,439.05万元,共计人民币24,40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4.2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265.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1月11日出具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1]7589号),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59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960.78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758.30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805.4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340.10万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492.06万元)余额为8,573.42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沪宁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3301040160018941818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下账户)4,569.6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3301040160018941925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下账户)4,003.81-
合 计8,573.4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7,526.86万元预先投入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资金总额为7,526.86万元,并于2021年12月20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沪宁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在公司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沪宁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沪宁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265.7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805.4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16,524.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19,960.9519,960.954,686.2015,841.1379.362024年6月30日[注2]不适用
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目4,304.804,304.80119.20683.3515.87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4,265.7524,265.754,805.4016,524.4868.10----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不适用---------
合计-24,265.7524,265.754,805.4016,524.4868.1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本项目定制化旋压设备均从德国进口,受近年来国内外经营环境不可抗力冲击的影响,定制化设备的订单确认、设备制造、国际运输、安装调试等环节均发生不同程度的延期。当前,随着外部经营环境好转,公

[注1]含公司2021年12月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后已置换金额7,526.86万元。[注2]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总体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总体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司也加速推进项目进程,并同步展开与重点客户的产品认证工作,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综上,经审慎研究,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 2、战略产品产业化技术系统研发项目 本项目系公司战略产品的研发、测试、寿命试验以及相关试生产线设备的研发、购置、落地,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受近年来外部经营环境不可抗力冲击的影响,本项目在客户处的寿命试验安排、试生产线设备研发的技术交流和相关子系统关键技术突破等,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综上,经审慎研究,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7,526.86万元预先投入年产100万只创新型G系列缓冲器生产线建设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资金总额为7,526.86万元,并于2021年12月20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340.10万元、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492.06万元)余额为8,573.42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之岳 王勍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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