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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引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吴引引)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大家好!本人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四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

的立场,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4月24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3年5月18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会议召开前针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3年8月25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议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自己在人力资源方面的专业和经验,认真听取了公司经理层对人力资源管理及岗位职责考核等情况的汇报,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命和考核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积极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督促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2023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公正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4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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