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公告披露了高级管理人员张志涛先生、董事丁良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卓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卓益”)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张志涛先生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75,2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丁良成先生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718,2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5%)、北京卓益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004,6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志涛先生、丁良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卓益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内,股东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涛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丁良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卓益在此期间的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丁良成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02-22 | 19.41 | 100,000 | 0.05 |
北京卓益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02-15至2023-2-23 | 18.86 | 140,000 | 0.07 |
注:以上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涛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及结构未发生变化。丁良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卓益在此期间的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丁良成 | 合计持有股份 | 10,872,885 | 5.41 | 10,772,885 | 5.3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18,221 | 1.35 | 2,618,221 | 1.3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54,664 | 4.06 | 8,154,664 | 4.06 | |
北京卓益 | 合计持有股份 | 2,004,601 | 1.00 | 1,864,601 | 0.9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04,601 | 1.00 | 1,864,601 | 0.9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以上“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上述股东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
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在《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