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暨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丁良成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71号)核准,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5,446,623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2.95元、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5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49,999,997.85元。扣除发行承销费以及公司累计发生其他应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33,041,005.9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14日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SA20039”《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如下: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立汉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账户余额 (包含利息) | 备注 |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77030122000273871 | 89.67万元 | 已注销 |
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 | 328570330079 | 2.74万元 | 已注销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92.41万元(其中利息收入91.9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6.3.6规定,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第6.3.5条规定的程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账户注销工作。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各方就本次募集资金事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