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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7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9债券代码:124003 债券简称:必创定转 债券代码:124011 债券简称:必创定02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7,620,6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99%)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代啸宁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预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代啸宁先生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9,3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代啸宁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代啸宁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代啸宁47,620,64624.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代啸宁先生的减持计划

1、本次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后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9,338,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9%。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为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为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

7、其他说明: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代啸宁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代啸宁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必创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必创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必创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除前述锁定期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4、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二)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必创科技股份总数的25%;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期间可转让股份额度及减持底价下限

做相应调整;

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减持声明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声明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违反上述减持声明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7、如果本人未按前条声明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的,则公司有权按照本人应上交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敦促上述股东遵照规定执行。

3、本次拟减持计划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代啸宁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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