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披露了董事何蕾、副总经理邓延卿、副总经理沈唯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3,858,700股、107,700股、92,7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的事宜,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后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对副总经理邓延卿减持计划完成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截至2020年7月30日,上述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应予以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何蕾 | 大宗 交易 | 2020年1月8日 | 27.72 | 823,800 | 0.68 |
2020年1月10日 | 27.91 | 439,900 | 0.36 | ||
2020年3月20日 | 24.75 | 484,600 | 0.40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3月5日 | 32.73 | 266,300 | 0.22 | |
2020年3月6日 | 32.05 | 166,450 | 0.14 | ||
2020年3月9日 | 30.68 | 372,500 | 0.31 | ||
2020年3月10日 | 31.07 | 115,800 | 0.10 | ||
2020年7月9日 | 22.22 | 912,000 | 0.48 | ||
2020年7月10日 | 22.03 | 784,600 | 0.41 | ||
2020年7月13日 | 21.97 | 84,000 | 0.04 | ||
合 计 | - | - | 4,449,950 | 3.14 | |
沈唯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3月5日 | 34.22 | 10,000 | 0.01 |
2020年7月9日 | 22.10 | 62,000 | 0.03 | ||
2020年7月15日 | 23.68 | 5,5000 | 0.03 | ||
合 计 | - | - | 127,000 | 0.07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何蕾 | 合计持有股份 | 15,434,814 | 12.69 | 17,375,096 | 9.1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58,704 | 3.17 | 5,306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576,110 | 9.52 | 17,369,790 | 9.11 | |
沈唯真 | 合计持有股份 | 371,173 | 0.31 | 424,759 | 0.2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2,793 | 0.07 | 7,189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8,380 | 0.22 | 417,570 | 0.22 |
注:1、以上股东股份均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送转的股份;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2、 以上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本公告中股东合计减持股数及比例与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表中有所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5,446,623股于2020年4月28日上市后,总股本由121,605,923变更为127,052,546股,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调整;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于2020年7月8日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变更为190,578,819股,导致股东持股数相应调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减持股份计划届满时,股东何蕾余3,425股未减持,股东沈唯真余7,050股未减持。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