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必创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必创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必创科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1号)核准,必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2,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518,899.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4,231,100.13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700004号《验资报告》。必创科技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2018年12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进度、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1工业无线传感器网络监测系统产业化项目9,800.009,800.009,000.008,023.114,675.68
2MEMS压力传感芯片及模组产业化项目7,500.005,100.004,500.004,500.003,012.15
3无线传感器网络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2,900.002,900.001,923.112,900.002,365.23
合计20,200.0017,800.0015,423.1115,423.1110,053.06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必创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必创”)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必创科技正常经营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必创科技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必创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必创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必创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需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必创科技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必创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必创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必创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必创科技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必创科技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1、必创科技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必创科技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必创科技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必创科技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必创科技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8月3日,必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无锡必创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购买:1、保本浮动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位结构性存款881637)人民币2,000万元,投资收益人民币6.28万元,2018年12月7日到期后以定期存款的形式存放;2、保本浮动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位结构性存款881638)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收益人民币53.70万元,2019年2月12日到期后以定期存款的形式存放。

3、无锡必创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3日购买保本浮动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位结构性存款890029)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收益人民币12.43万元,2019年2月14日到期后以定期存款的形式存放。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9年8月14日,必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必创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9年8月14日,必创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必创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必创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必创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

创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必创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必创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综上所述,同意必创科技在决议有效期内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安证券认为:

1、必创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必创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必创科技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杜文翰 李超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