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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由于
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
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具体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必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测控科技有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各项主要业务的控制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信息
系统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业务、信息披露
业务、绩效考评控制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收入确认方法或
时点不符合会计准则的风险;费用的账务处理发生差错的风险;募集资金使用的
管理、审批以及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的风险;对复杂交易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
准则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公司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
建立了规范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
书工作制度》、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
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组织机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
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架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部
门和岗位,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明确,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
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
    2017年度,公司结合经营情况,适时的调整了部门内部人员的分工,减少
了职责交叉和内部竞争,增强了公司内部合作的效率,为更多有能力的员工提供
做事和职业发展平台。公司重新调整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
架构。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协调,且均制定有相应的工作制
度和议事规则,以确保公司决策、执行、监督检查程序的顺畅运行,相关岗位职
责得到切实履行,为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组织保障。
   (3)内部审计机构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和
监督的权限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
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重大事项,并
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在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及内部检查工作,
并配备了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经营
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
核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对公司董
事会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已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员工的岗位职
责、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标准,激发员工积极性,为员工晋升、奖惩、培训提供
基础和依据。同时,公司积极引进管理型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公司内
部培训力度,强化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以确保经理层和全体员工能够有效履行职
责。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基本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
源的需求。
   (5)企业文化
    公司的企业愿景是“成为世界领先的物联网方案、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公
司的企业使命是“以领先的技术和完善的品质使人类感知无限”;公司的企业目
标是“成为全球物联网技术的领导者”;公司的企业精神是“尊重客户、信任员
工、恪守承诺、高效专业”。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在尊重、信任管理的基础上,
自觉自律,以结果目标实现为导向,为社会创造价值、做客户有价值的合作伙伴、
为员工实现个人价值、为股东提供价值回报、为国家、民族以产业报国,为树立
民族品牌而努力”。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
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
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
机制,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的程序和时
限,建立了督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
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业务流程化及业务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
资产安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控制等。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在岗位设置前对各业务活动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分析、梳理,
考虑到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业务流程化及业务授权审批控制
    建立健全公司经营业务的流程化建设,设立流程、关键风险控制点测评,建
立以流程为中心的管理体系,追求企业组织的简单化和高效化。公司各项经营活
动需审批业务必须要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
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
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具体业务核算和费用报销制度,不断加强公司会
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
完善,财务核算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化,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4)资产安全控制
    公司建立了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各项实物资产建立台账进行
记录、管理,坚持进行定期盘点及账实核对等措施,保障公司财产安全。
   (5)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
更等进行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持续进行信息披
露,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6)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回
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以保证该关联交易公允合理,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7)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以及审批权限进行了规范,
能够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在报告期内不
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8)重大投资业务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制度》中对外投资形式、审批权限、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对外投资程序、转让与回收、财务管理及审计、重大
事项报告及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9)信息披露业务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管
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保密制度》、《内控问责制度》以及《年报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要求,对公司敏感信息规范管理,合规披露,确保及时、
准确、完整的向股东和监管机构披露信息。
   (10)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对全体员工、各责任单位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员工
薪酬、奖金以及业务晋升和调岗等的依据。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建立了快速、流畅、先进的信息处理系统,包括财务
核算管理系统和协同OA系统。财务核算管理系统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项经营
管理活动的结果,从而为内控管理提供“决策有用”信息,并通过信息流的有效流
动来保证内控活动开展方向的正确性和内控活动中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为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合理协调资源、进一步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优化升
级协同OA系统,为公司内控活动开展提供更多的辅助信息。
    公司管理层对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提供的大力支持,已颁布的制度、
流程基本上能够保证公司及时、真实和完整的传达内外部信息给管理层以及与外
界保持联系,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5、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循客观性、政策性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本公
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计与监督等职责,设立了在董事
会直接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
作。
    6、对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通过股东会及委派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子公司实行控制管
理,将财务、投资、人事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并制定统一
的管理制度。公司定期取得子公司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对照《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在信
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方面基本能做到“准确、完整、及时”。
   (二)内部控制工作评价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导》、《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性标准:如果一项缺陷或者缺陷组合导致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如下行为
/事项,或者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能够直接导致如下行为/事项的发生:
    (1)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当期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企业审计委
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
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
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
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1)重大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资产总额5%以上;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总额5%以上;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
额5%以上;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
    (2)重要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资产总额在3%-5%之间;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总额在3%-5%之间;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收入总额在3%-5%之间;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在3%-5%之间。
    (3)一般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资产总额3%以下;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总额3%以下;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
额3%以下;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以下。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的影响程
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2)重要缺陷:缺陷发生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
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3)一般缺陷:缺陷发生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
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定量标准:
    (1)重大缺陷: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内
部控制缺陷。
    (2)重要缺陷: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万元
但小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内部控制缺陷。
    (3)一般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内部控
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代啸宁
                                                       2018 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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