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号),其中披露:
持有公司3,685,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的公司副总裁刘雄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即2020年7月13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20年7月29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21,42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60721%)。
2020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刘雄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9日,刘雄鹰先生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刘雄鹰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副总裁刘雄鹰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刘雄鹰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8月27日 | 11.887 | 268,175 | 0.221476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10月29日 | 14.274 | 57,000 | 0.047074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11月2日 | 14.1 | 50,000 | 0.041293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11月3日 | 14.618 | 82,000 | 0.067721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11月9日 | 14.623 | 216,900 | 0.179130 |
合计 | - | - | 674,075 | 0.556694 |
说明: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利润分配转增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刘雄鹰 | 合计持有股份 | 3,685,701 | 3.043888 | 3,011,626 | 2.48719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21,425 | 0.760972 | 247,350 | 0.20427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64,276 | 2.282916 | 2,764,276 | 2.282916 |
注:1、全文表格中如小数点存在差异是因四舍五入而致。
2、表中减持前后的股东持股比例已根据最新股本进行了调整,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雄鹰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刘雄鹰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2020年7月7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刘雄鹰先生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为674,075股。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并严格遵守其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刘雄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刘雄鹰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
三、备查文件
1、刘雄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