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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信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4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其中,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陈志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于2020年7月22日至2021年1月21日减持本公司股份。

陈志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191,346股,通过厦门中孚普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6,778,340股,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08%。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0%,未超过其持有股份的25%)。

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股东陈志江至此公告发布之日减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0.0019%。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陈志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函》。股东陈志江于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13,418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84%。截至2020年12月31日,股东陈志江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经过半,但尚未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股东陈志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姓名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陈志江集中竞价2020/9/2250.254,2000.00%
2020/11/345.6635,7000.02%
2020/11/445.1288,0000.04%
2020/11/546.47347,3000.15%
2020/11/949.55259,8250.11%
2020/11/1050.4150,5850.02%
2020/12/347.0337,6080.02%
2020/12/447.24123,6000.05%
2020/12/848.91137,0000.06%
2020/12/949.0256,2000.02%
2020/12/1049.096,2000.00%
2020/12/1448.1026,9000.01%
2020/12/1549.79220,5000.10%
2020/12/2148.659000.00%
2020/12/2944.7691,0000.04%
2020/12/3148.76427,9000.19%
合计1,913,4180.84%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陈志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股份40,969,68618.08%39,056,26817.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234,9694.96%9,321,5514.11%
有限售条件股份29,734,71713.12%29,734,71713.12%

注:(1)上表中减持后总股本为226,689,141股。

(2)减持后,股东陈志江直接持32,277,928股,其中无限售股份2,543,211股,限售股份29,734,717股。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有6,778,340股,无限售股份6,778,340股。

(3)上述小数合计数误差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止本公告日,股东陈志江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东陈志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函》。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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