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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信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0-097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保本承诺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投资决策及实施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及建立台账。

6、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8、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已发生的结构性存款暨2020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对2020年度已发生的结构性存款进行补充确认,同时,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以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结构性存款,资金额度为9,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情况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类型合同期限金额 (万元)到期日是否到期利息(含税)(元)
1中国银行济南工业南路支行保本浮动收益类30天7,5002020.1.20-2020.2.19166,438.36
2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保本浮动收益类29天4,0002020.3.2-2020.3.31111,232.88
3中国银行济南工业南路支行保本浮动收益类30天4,0002020.2.27-2020.3.2785,808.22
4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保本浮动收益类23天4,0002020.4.7-2020.4.3081,917.81
5中国银行济南工业南路支行保本浮动收益类21天3,0002020.4.8-2020.4.2937,972.60
6中国银行济南工业南路支行保本浮动收益类61天3,0002020.4.8-2020.6.8125,342.47
7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保本浮动收益类28天6,0002020.5.1-2020.5.29144,986.30
8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保本浮动收益类29天6,0002020.6.1-2020.6.30145,397.26
9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保本浮动31天3,0002020.6.15-2020.7.1780,219.18
收益类
10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保本浮动收益类30天6,0002020.7.1-2020.7.31143,013.70
11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保本浮动收益类31天3,0002020.7.27-2020.8.28
12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保本浮动收益类88天6,0002020.8.6-2020.11.3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依照内控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风险投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人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控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把风险降到最低。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所选择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

提高公司的效益。同意公司(包含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上述额度期限为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期限为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按照严格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性的原则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孚信息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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