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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信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31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孚信息股票代码:300659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志江住所:济南市历下区**小区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7000号海洋大厦25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7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 ...... 1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意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志江
本报告书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中孚信息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志江持有的中孚信息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因减持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次非公开发行等原因致股份比例累积减少5.82%;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陈志江曾用名
性别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1021969********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小区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7000号海洋大厦25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无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原因

因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总股本由214,718,848股增加至226,602,18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注销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股份及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处置等相关安排。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其中,股东陈志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未超过其持有股份的2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股东陈志江尚未减持。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情况

2017年5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志江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19,500,451股,持股比例为23.90%。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志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969,686股,其中,直接持有34,191,346股,通过厦门中孚普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孚普益”)持有中孚信息股份6,778,340股,合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后总股本的18.08%。

与公司2017年5月上市时相比,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及回购注销、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持股比例减少5.82%。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在创业板上市,中孚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04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81,600,000股,股东陈志江合计持有19,500,451股(其中直接持有16,230,451股,通过中孚普益持有3,270,000股),持股比例为23.90%。

2017年9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授予117.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81,600,000股增加至82,775,000股。股东陈志江持股比例由23.90%被动稀释为23.56%。(被动稀释比例为0.34%)

2018年6月,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公司总股本由82,775,000股增加至132,440,000股。股东陈志江持股数量转增为31,200,722股,其中,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股数量为5,232,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不变为23.56%。

2018年6月,因中孚普益合伙人退伙转让合伙份额至普通合伙人陈志江,陈志江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股数量由5,232,000股增加为5,536,00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23.56%变更为23.79%。(主动增持变更比例为0.23%)

2018年9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2,440,000股增加至132,873,000股。股东陈志江持股比例由23.79%被动稀释至23.71%。(被动稀释比例为0.08%)

208年10月,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回购后公司总股本由132,873,000股减少至132,833,000股。股东陈志江持股比例由23.71%被动增加至23.72%。(被动增加比例为0.01%)

2020年1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2,833,000股减少至132,766,280股。股东陈志江持股比例由23.72%被动增加为

23.73%。(被动增加比例为0.01%)

2020年5月,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公司总股本由132,766,280股增加至212,426,048股。

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股东陈志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具体见公告编号2020-005,2020-006,2020-007,2020-014,2020-057,2020-071,2020-073),累计减持比例为4.44%,减持完成后,股东陈志江合计持股数量为40,969,686股,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股数量为6,778,34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19.29%。(累计减持比例为4.44%)

股东陈志江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股份持有 情况
陈志江大宗交易2019年12月11日33.781,400,0000.66%直接持有
2019年12月12日32.94320,0000.15%直接持有
2020年1月17日40.691,920,0000.90%直接持有
2020年2月11日44.26520,0000.24%直接持有
2020年4月23日46.11576,0000.27%直接持有
2020年5月29日48.79544,0000.26%直接持有
集中竞价2019年12月17日44.25183,6660.09%直接持有
2020年1月17日47.38146,5600.07%直接持有
2020年1月20日50.4164,0000.03%直接持有
2020年1月21日51.77192,8000.09%直接持有
2020年1月22日52.56237,2800.11%直接持有
2020年1月23日52.6643,0400.02%直接持有
2020年2月10日51.48329,6000.16%直接持有
2020年2月11日49.4936,4800.02%直接持有
2020年2月12日48.93400,8640.19%直接持有
2020年2月13日48.58124,1600.06%直接持有
2020年2月14日49.92320,1600.15%直接持有
2020年5月15日61.06203,9800.10%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有
2020年5月18日60.20194,9400.09%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有
2020年5月19日61.69232,5000.11%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有
2020年5月20日59.84196,9400.09%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有
2020年5月21日57.62221,4200.10%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有
2020年5月22日54.83198,2800.09%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有
2020年5月25日53.62181,0000.09%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有
2020年5月26日55.94219,8000.10%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有
2020年5月27日54.93165,1000.08%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有
2020年5月28日53.73145,3000.07%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有
2020年5月29日55.20120,0000.06%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有
合计9,437,8704.44%——

注:上述数量价格和数量为按照2019年度权益分派比例进行调整后的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2020年6月5日,公司完成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12,426,048股增加至214,718,848股。股东陈志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19.08%。(被动稀释比例为0.21%)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由214,718,848股增加至226,602,181股。股东陈志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18.08%。(被动稀释比例为1.00%)

2017年5月至2020年7月,股东陈志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437,870股,累计减持比例4.44%;因受让中孚普益退伙人份额导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增加0.23%;因回购注销股份股本减少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2%;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稀释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稀释原因而被动稀释比例为1.62%。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持股比例变动为减少5.8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公司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A1-5号楼25层。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志江

签署日期: 2020年 7月 3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
股票简称中孚信息股票代码3006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陈志江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其他 √ 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公司股权激励及回购注销导致股权比例被动减少或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数量:40,969,686股 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比例:19.0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志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中孚信息40,969,68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0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处置等相关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

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志江

日期: 2020年 7月 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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