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参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6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魏东晓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采购芯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第10.13第(五)条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出于谨慎性,同意公司认定山东方寸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寸微电子”)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方寸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方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向方寸微电子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方寸采购芯片,2019年度采购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采购部按照公司采购制度,在董事会批准范围内,与方寸微电子及青岛方寸协商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并处理后续相关的商务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魏东晓、董事陈志江、孙强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