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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德电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名称: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严绍东联系电话:0755-83515551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力联系电话:0755-8351555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12月按月查询,已查询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民德丽水作为募投实施主体向江苏联芯采购生产线设备,已签订三期设备采购合同,合计金额5.75亿,除募集资金外,公司将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付款。公司半导体业务目前推进较为顺利,与原计划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偏差。晶圆生产线通线时间有所延
后,预计在2023年上半年通线。 不涉及整改事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2年12月12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专题,包括信息披露制度概况、信息披露基本内容、主要法律法规修订解读以及信息披露监管及案例分享。 2、创业板上市公司违规处分情况与案例分析,解读《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法规,并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造假等方面分享相关违规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三会”运作-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6.关联交易-
7.对外担保-
8.收购、出售资产-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2.关于合法合规的承诺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4.关于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特定利益安排的承诺
5.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6.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7.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8.关于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9.股份减持承诺

9.股份减持承诺
10.分红承诺
1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长城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刘新萍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长城证券指派秦力先生接替刘新萍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2.全资子公司购买设民德电子全资子公司民德(丽水)分别于2022年5月、2022年7
月和2023年1月与江苏联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6英寸生产线设备采购合同》、《第二批及第三批6英寸晶圆生产线设备及相关服务购买合同》和《6英寸生产线设备采购合同Ⅲ之补充合同》,购买设备累计金额5.75亿。以上采购设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对于以上事项无异议。
3.增资参股浙江芯微泰克半导体有限公司2022年7月26日,民德电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增资参股芯微泰克的议案,拟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针对此关注函,公司已对关注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同时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荐机构审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认为此次增资事项是公司为完善产业链布局,且项目具有较高可行性,公司内部决策过程审慎,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5.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严绍东秦 力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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