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1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源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66)。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