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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生物: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1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证券代码:300653 证券简称:正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0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在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在2021年8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

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基础上,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合规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增加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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