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龙(厦门)照明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太龙”)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太龙(福建)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龙光电”)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92XY202202920901),约定公司为厦门太龙与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592XY2022029209)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2、公司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92XY202202913401),约定公司为太龙光电与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592XY2022029134)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厦门太龙和太龙光电提供担保的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太龙(厦门)照明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太龙(厦门)照明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人民币 |
住所 | 厦门市海沧区坪山南里34号811单元 |
法定代表人 | 庄占龙 |
成立时间 | 2015年06月11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照明器具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电气设备销售;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 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2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010.61 | 3,342.99 |
负债总额 | 2,496.41 | 2,743.41 |
应收账款 | 999.50 | 651.37 |
净资产 | 514.20 | 599.58 |
项目 | 2021年年度 (经审计) | 2022年1月-9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908.43 | 5,263.62 |
营业利润 | -55.67 | 85.13 |
净利润 | -55.67 | 85.37 |
经核查,太龙(厦门)照明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太龙(福建)光电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太龙(福建)光电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 |
法定代表人 | 庄占龙 |
成立时间 | 2021年12月15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 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2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 | 2,548.80 |
负债总额 | - | 2,689.81 |
应收账款 | - | 393.50 |
净资产 | - | -141.01 |
项目 | 2021年年度 (经审计) | 2022年1月-9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 | 1,078.32 |
营业利润 | - | -141.02 |
净利润 | - | -141.02 |
经核查,太龙(福建)光电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保证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太龙(厦门)照明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太龙(福建)光电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最高本金余额:
①为厦门太龙提供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②为太龙光电提供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2)本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范围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37.1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3%。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