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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照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9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18 年10月29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以现场通知、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庄占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庄占龙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赞成本议案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同时各主任委员已经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庄占龙(主任委员、召集人)、陈朝、黄国荣(2)审计委员会:林希胜(主任委员、召集人)、苏芳、陈朝(3)提名委员会:陈朝(主任委员、召集人)、黄国荣、林希胜(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希胜(主任委员、召集人)、向潜、陈朝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庄占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国荣先生、程晓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苏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杜艳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赞成本议案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聘任庄伟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三、备查文件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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