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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照明: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3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的授信情况概述经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票据等银行授信业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 本次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情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增加总额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上述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票据等银行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要来合理确定。该授信额度期限自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就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授信期限内,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等融资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第一次临时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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