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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30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0-025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0 年11月 30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136号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南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11月 30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11月 3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95,12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31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95,03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24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4,81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1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4,72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13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6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4%;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4%;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4%;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4%;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4 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4%;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4%;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4%;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7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2%;反对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9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4%;反对4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2%;反对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9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4%;反对4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9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2%;反对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9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4%;反对4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2%;反对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9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4%;反对4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3.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4%;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4%;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5.0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0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1%;反对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3%;反对4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6.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4%;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7.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4%;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8.00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4%;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9.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4%;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4%;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8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50,560,000股。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1.00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0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9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2%;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仇烨、杨潇涵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 年 11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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