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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4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6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李有财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拟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李有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任命战略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董事长李有财先生、董事刘作斌先生、独立董事陈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李有财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第三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董事长李有财先生、独立董事张白先生、独立董事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董事汤平先生、独立董事陈莞女士、独立董事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董事江美珠女士、独立董事郑守光先生、独立董事张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任命独立董事张白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任命独立董事陈莞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任命独立董事郑守光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作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的下列事项:

1、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刘作斌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汤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刘作斌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龙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刘作斌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汤慈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汤平先生、许龙飞女士、汤慈全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李有财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龙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刘作斌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清心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见附件。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聂才宽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见附件。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7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七月四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李有财,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长江商学院EMBA。2005年至2012年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至2014年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2014年7月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全资子公司福州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参股公司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有财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核心人员,主持并参与公司多项专利的研发,是公司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李有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且与董事兼总经理刘作斌先生、董事江美珠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有财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22,124,19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6.3399%。李有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李有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作斌,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在读,福州市马尾区政协委员。2005年至2012年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区域总监,2012年至2014年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兼任公司昆山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东莞分公司、天津分公司负责人,全资子公司福州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参股公司福建时

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刘作斌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核心人员,主要负责公司市场、销售、产品、客户服务等营销战略规划和年度营销目标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刘作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且与董事长李有财先生、董事江美珠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刘作斌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6,782,15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3945%。刘作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刘作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汤平,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在读。2005年至2012年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区域总监,2012年至2014年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兼任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汤平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核心人员,主要负责公司以及福州大学-星云股份智慧新能源研究中心的研发管理工作。

汤平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6,782,15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3945%。汤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汤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汤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江美珠,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厦门大学EMBA在读。2012年至2014年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董事、行政主管。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兼任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江美珠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且与董事长李有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刘作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江美珠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18,321,87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3.5317%。江美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江美珠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张白,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1988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福州大学闽兴会计师事务所所长。1983年8月至今在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福建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福建省会计学会理事、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州皮卡萌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张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

张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第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6、郑守光,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福建石油总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2000年1月至2016年1月历任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财务处长、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南平分公司总经理、中石化福建森美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6年1月至今离岗,退出现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守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守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郑守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第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7、陈莞,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副教授。2005年至今历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毕埃慕(上海)建筑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第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8、许龙飞,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3年至2011年历任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策划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至2014年历任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4年5月至2014年6月任福州开发区星云电子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龙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许龙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第3.2.7条规定的情形,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许龙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9、汤慈全,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18年4月历任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飞毛腿电池有限公司、福建飞毛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研发部总监。2018年8

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产品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汤慈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汤慈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汤慈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0、潘清心,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2007年至2014年8月任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8月至2014年10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现兼任全资子公司福州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星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全资子公司星云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控股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潘清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潘清心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潘清心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1、周超,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周超女士曾任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世纪长龙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9月至12月任公司证券部经理,2014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周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周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周超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2、聂才宽,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助理会计师职称。1982年8月至1999年3月任宁化县工业品公司会计负责人,1999年4月至2014年2月任福州福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管理部负责人,2014年7月加入公司内审部,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聂才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聂才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聂才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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