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银行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超频三同意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已履行惠州超频三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4月27日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杜建军
5、注册资本:43061.8755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36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软硬件的开发和销售;节能改造、节能项目设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推广与服务;新型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不含学科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智慧交通、智慧建筑、智慧环境、智慧能源及信息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自有房产及设备租赁。(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LED灯及其散热器组件、电脑散热器、汽车散热器及其组件、变频器散热器、医疗设备散热器等工业散热器、热传导散热材料、散热器热管、散热模块模组、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通讯器材、通讯设备散热器、数控设备、检测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咨询和服务;智慧教育智能化、智慧医疗智能化及信息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
8、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惠州超频三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97,304.94 | 144,243.16 |
负债总额 | 76,140.85 | 75,312.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7,427.58 | 64,863.70 |
项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23,728.27 | 60,933.90 |
利润总额 | -781.49 | 1,408.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9.89 | 1,544.17 |
注:以上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惠州超频三拟为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最终以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惠州超频三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6,44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5%;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44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5%。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 备查文件
惠州超频三股东会决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