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
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女士、张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信泰富”)、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智业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业恒”),向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产投公司”)协议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020,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3%),该股份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2020年5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女士、张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信泰富、持股5%以上股东智业恒与高新产投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上述股东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020,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3%),以8.1225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高新产投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2020年6月22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上述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过户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
二、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 本次转让前 | 本次增减变动 | 本次转让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刘郁 | 81,405,000 | 22.81% | 10,707,318 | 3.00% | 70,697,682 | 19.81% |
张魁 | 52,245,000 | 14.64% | 7,138,212 | 2.00% | 45,106,788 | 12.64%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1,870,000 | 6.13% | 5,467,500 | 1.53% | 16,402,500 | 4.60% |
云南智业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4,300,000 | 6.81% | 10,707,318 | 3.00% | 13,592,682 | 3.81% |
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 | 34,020,348 | 9.53%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高新产投公司持有公司34,020,348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9.5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高新产投公司已承诺自受让股份在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其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十二个月,在此期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