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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关于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8

关于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0)11015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2020年 5月 31日下发的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394 号《关于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已收悉,现就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年报问询函第5题:年报披露,你公司LED照明散热组件及LED照明灯具产能利用率为55.92%;LED照明散热组件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下滑

33.35%,毛利率下降2个百分点。

(1)请你公司结合产能利用率以及产品销售情况,补充说明公司相关生产线是否存在停工情况,公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存在资产减值准备未及时计提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1)请你公司结合产能利用率以及产品销售情况,补充说明公司相关生产线是否存在停工情况,公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存在资产减值准备未及时计提的情形。2019年,超频三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
消费类电子散热配件700.00605.41652.7786.49%107.82%
LED散热组件及成品灯具700.00391.45358.2455.92%91.52%

如上表所示,消费类电子散热配件产能利用率为86.49%、LED散热组件及成品灯具产能利用率为55.92%,综合产能利用率为71.20%。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的原因如下:

1)公司原产品为消费类电子散热配件及LED散热组件,LED散热组件非产业链的终端产品,公司为打造超频三品牌的LED成品灯具,提升市场影响力,自

2017年以来,公司开始布局LED成品灯具的完整产业链条,向下游及终端产品延伸,LED照明灯具生产工艺相较于LED照明散热更加复杂、生产周期更长,随着公司LED照明灯具产品的产销量比重的增加,使得以LED成品灯具按照标准产量计算的产能利用率低于实际的产能利用率。

2)2019年,随着公司大功率LED照明灯具(如体育场馆照明灯具等)研发成功并获得市场认可,2019年公司高价值、大功率LED照明灯具销售占比明显增加,相比之下,大功率LED照明灯具生产工艺更加复杂、生产周期更长、价值更高,导致大功率LED照明灯具产品按标准产量计算的产能利用率大幅低于实际的产能利用率。

3)LED照明散热组件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下滑33.35%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自产自销LED照明灯具,LED照明散热组件由全部单独对外出售转变为一部分内部领用生产为LED照明灯具后,以LED照明灯具或LED照明工程的形式实现销售收入,单独对外出售的LED照明散热组件占比有所下降,因此销售收入有所下降。

4)LED照明散热组件毛利率下降2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LED照明散热组件属于公司成熟产品,销售市场经过多年发展也已经非常成熟,产品平均销售价格逐年呈下降趋势,因此产品销售毛利率空间逐年下降,符合成熟产品市场的一般规律。

综上所述,LED照明散热组件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原因系LED照明成品灯具的产量提升及提高大功率的LED照明成品灯具所致,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系公司布局LED成品灯具的产业链及生产大功率的LED成品灯具所致。公司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均正常使用,相关生产线未存在闲置及停工的情况。

【核查意见】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获取产能利用率计算表,对其进行测算是否准确;(2)了解生产线启用情况,核实是否存在闲置或停工检修情况;(3)实地查看生产场地,确定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是否存在,是否已报废或无法使用的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均正常使用,相关生产线未存在闲置及停工的情况,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二、年报问询函第6题: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6,830.41

万元,较期初增长70.79%,远高于营业收入同比4.30%的增幅;坏账准备余额1,725.43万元,计提比例为6.43%。

(1)请你公司结合产品结构、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方式及其变动情况以及期后回款、销售退回等情况,补充说明应收帐款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收入的情形。

(2)请你公司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及客户经营情况,补充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标准是否合理,计提金额是否充分。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十名应收账款的单位名称、对应销售收入、账面余额、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及期后回款情况,与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逐一说明应收账款前十名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若否,请说明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请你公司结合产品结构、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方式及其变动情况以及期后回款、销售退回等情况,补充说明应收帐款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收入的情形。应收帐款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度,公司积极拓展下游LED照明灯具销售市场,同时发挥了与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协同效应,LED照明灯具业务的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由于本年新增的LED照明灯具业务主要为市政等政府单位的景观亮化工程,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同时,因LED散热组件业务收入减少,导致总体收入规模增幅不大,应收账款的增幅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

1)2019年度公司产品销售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变动比例(%)
收入金额占比(%)收入金额占比(%)
消费电子散热配件10,593.6919.7810,292.7720.052.92
LED照明散热组件8,914.1616.6513,375.2826.05-33.35
LED照明灯具21,477.9740.1115,553.7430.2938.09
LED合同能源管理4,088.757.633,764.757.338.61
其他产品8,478.8515.838,358.6116.281.44
合计53,553.42100.0051,345.15100.004.30

注:其他产品主要为空调销售与安装和导热管的销售。

如上表所示,2019年LED照明散热组件业务下降33.35%, LED照明灯具业务增长38.09%,收入的结构变化符合公司战略布局。2)收入确认方式本公司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1)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销售收入,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2)LED照明亮化工程销售收入,如不提供安装服务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如提供安装以取得项目监理单位和管理公司提供的工程进度证明书时确认项目收入;(3)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根据LED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验收确认的节能效益计算及分享表中约定的分享节能量与市场的电价,按月确认收入。如收款额存在调整的,按实际应收取的款项确认收入。与上年相比,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未发生变化。3)信用政策及期后回款、销售退回情况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增长70.79%,主要受部分项目符合收入确认未到合同回款时点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销售额(含税)项目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五节点亮化提质改造工程4,679.864,679.86
市城区一河两岸灯光艺术亮化工程2,818.922,373.25
杭州主城区路灯杆项目2,329.341,467.83
智慧照明1,288.811,288.81
杭州祥生崇贤群贤府1,309.60904.58
合计12,426.5310,714.33

续上表

项目回款政策回款情况
五节点亮化提质改造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后的一个春节前支付至已完成造价的40%,在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春节前支付至终审结论总额的70%(需办理结算审计方能支付),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的第三个春节前付清期后回款1200万元;累计回款1200万元
市城区一河两岸灯光艺术亮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安装完成起10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期后回款800万元;累计回款1245
项目回款政策回款情况
化工程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7%;余款3%质保期满支付万元
杭州主城区路灯杆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格30%的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格20%的货款,在项目运行满1年,支付合同价格的25%的货款,在项目运行满2年,支付合同价格的15%的货款,余款10%质保期满支付累计回款861.51万元
智慧照明收到货物后一年内支付款项期后回款109.29万元,累计回款109.29万元
杭州祥生崇贤群贤府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5%的预付款,付款文件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产品设备款的85%(分批到货分批支付),结算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20%期后回款904.58万元,累计已回款1,309.60万元

注:期后回款截止日期为本问询函回复日

受公司业务结构、应收账款回款期影响,同时因政府单位付款流程较长,实际回款与合同约定也有所延后,致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增长。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无期后退货情况,上述项目已累计回款4,725.36万元,回款状况良好。综上所述,受LED照明灯具业务的增加及对应回款期、LED散热组件业务下降的双重影响,致使应收账款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跨期调节收入的情形。

(2)请你公司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及客户经营情况,补充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标准是否合理,计提金额是否充分。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消费电子散热配件、LED照明散热组件、LED照明灯具、LED合同能源管理及空调等业务,除了对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按各业务组合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具体情况如下:

1)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

作为超频三的传统生产业务,无完全可比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按账龄列示其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5,080.5350.811.00
1年至2年(含2年)292.8543.9315.00
2年至3年(含3年)426.02136.3332.00
3年至4年(含4年)13.006.8953.00
4年至5年(含5年)---
5年以上1.421.42100.00
合 计5,813.83239.37

如上表所示,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组合1年内应收账款占比

87.38%,回款情况良好,按照历史信用损失率并考虑前瞻性的影响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合理的,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该组合坏账计提充分。2)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2019年末,此组合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15,156.73454.703.00
1年至2年(含2年)785.8778.5910.00
2年至3年(含3年)4,044.44808.8920.00
3年至4年(含4年)47.3214.2030.00
4年至5年(含5年)18.669.3350.00
5年以上0.600.60100.00
合 计20,053.631,366.316.81%

选取从事LED灯具销售、景观亮化工程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账龄超频三洲明科技名家汇太龙照明三雄极光利亚德
1年以内(含1年)3%5%5%5%1.28%3%
1年至2年(含2年)10%10%10%10%10%10%
2年至3年(含3年)20%20%20%50%30%20%
3年至4年(含4年)30%40%50%100%50%30%
4年至5年(含5年)50%80%80%100%80%50%
5年以上100%100%100%100%100%100%

公司LED照明亮化业务坏账计提比例基本趋同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没有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坏账准备计提的标准合理;另外,空调业务系炯达能源作为经销商销售至客户,无可比上市公司,查询格力电器、海信家电空调制造企业2019年末应收账款总体计提比率分别为6.32%、4.67%,结合炯达能源空调业务回款,且大部分在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总体在6.81%,较合理。

3)LED合同能源管理

2019年末,此组合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869.2826.083.00
合 计869.2826.08

公司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客户大多为政府等机关单位,回款状况良好,历史期未发生过坏账损失,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按照3%确定预期信用损失较为谨慎合理。

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可比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账龄城光节能聚灿光电竹邦能源超频三
1年以内(含1年)1%5%1%3%

注:城光节能、竹邦能源为新三板企业

如上表所示,LED合同能源管理组合坏账计提介于同行业中间水平,坏账计提谨慎合理。

2019年末公司1年内应收账款占总额比为78.94%,且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组合为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该业务主要集中在政府单位,受项目回款期及政府部门付款流程影响致使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且大部分在1年以内,回款风险较小。而对于消费电子及LED散热组件,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综合上述分析,公司的坏账政策充分考虑了不同业务类别的性质及回款周期的影响,坏账计提政策合理,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充分。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十名应收账款的单位名称、对应销售收入、账面余额、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及期后回款情况,与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逐一说明应收账款前十名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若否,请说明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应收账款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性质销售收入(含税)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年末坏账准备期后回款是否已按合同收款
1客户1非关联方4,679.864,679.861年以内140.401,200.00
2客户2非关联方-3,265.622-3年629.12-
3客户3非关联方2,818.922,373.251年以内71.20800.00
4客户4非关联方814.922,104.741年以内、1-2年63.14364.25
5客户5非关联方2,329.341,467.831年以内44.03-
6客户6非关联方1,288.811,288.811年以内12.89109.29
7客户7非关联方1,309.60904.581年以内27.141,500.75
8客户8非关联方1,497.22724.761年以内7.25724.76
9客户9非关联方662.80645.331年以内19.36300.00
10客户10非关联方556.77556.771年以内5.57149.96
合 计15,958.2418,011.551,020.105,149.01

上述前十大客户中,除客户1、客户2、客户3外,其他客户均已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收到款项。

客户1和客户3均为政府职能机构,受其付款流程较长影响,2019年末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回款,公司已按照LED照明亮化工程信用组合风险特征分别计提预计信用损失140.40万元、71.20万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分别回款1200

万元、800万元。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预计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对比情况见本题(2)回复。

应收客户2款项,系公司2017年销售呼和浩特回民区亮化工程项目灯具款形成,根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大常委会文件回人常发(2018)8 号文,该项目属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资金最终来源于财政资金,财政补贴资金在区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回款情况,且回款风险除时间变化因素外其他风险因素未发生变化情况下,按照LED照明亮化工程信用组合风险特征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629.12万元。公司也在积极与内蒙古明之辉沟通,争取尽快收回。

综上所述,未按合同约定回款的3家客户为政府单位或回款来源于财政资金,整体回款风险较小,公司按照未偏离同行业预计信用损失比例计提坏账合理。

【核查意见】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了主要的销售合同,检查付款条件的变化情况;

(2)对收入和应收账款实施分析程序,包括月度收入波动分析、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析,及重要客户的回款进度进行分析等,识别是否存在异常事项;

(3)对公司记录的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核对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签收确认单(验收单),并实施期后回款检查,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4)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函证销售额以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并抽取部分重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检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5)获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和计提比例,并进行对比分析;

(6)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检查,检查各账龄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结合以往应收款项的收回及坏账发生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大于收入的增长幅度,主要系新增的LED照明灯具业务主要为市政等政府单位的景观亮化工程,项目回款期及政府部门付款流程影响,不存在跨期调节收入的情形。结合与同行业的对比分析来看,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处在同行业水平,较合理,相关会计估计

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年报问询函第7题: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9,788.75万元,计提跌价准备16.57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存货的具体构成、产品类别、库龄、产品价格、销售与订单情况等,补充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存货的具体构成、产品类别、库龄、产品价格、销售与订单情况

1)2019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及跌价准备具体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798.541,798.5418.401,423.281,423.2813.22
在产品138.32138.321.42233.16233.162.17
库存商品5,893.8516.575,877.2860.145,030.585,030.5846.72
半成品1,295.341,295.3413.261,343.201,343.2012.47
发出商品662.69662.696.782,558.622,558.6223.76
委托加工物资178.96178.961.66
合计9,788.7516.579,772.18100.0010,767.8110,767.81100.00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半成品、发出商品组成,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占存货比例91.80%。

①库存商品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其中库龄1年以内库龄1年以上账面价值合计占比毛利率2019年度销售结转成本金额
消费电子散热配件1,694.7190.701,785.4130.29%30.08%7,407.26
LED散热组件1,434.4842.911,477.3925.07%27.27%6,483.63
LED照明灯具2,372.63127.702,500.3342.42%47.33%11,313.41
其他产品(含导热管及空130.72-130.722.22%17.41%6,038.46
项目其中库龄1年以内库龄1年以上账面价值合计占比毛利率2019年度销售结转成本金额
调)
合计5,632.54261.325,893.85100.00%38.47%31,242.76

报告期内,库存商品是存货的第一大构成。公司产品在2019年度实现的毛利率良好,销售结转成本金额远大于期末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体现了库存商品的盈利空间较大及良好的周转率,不存在减值迹象。消费电子散热配件主要为CPU散热器、水冷散热器等,销售模式采取经销为主,客户主要为从事多年电子产品经销业务的公司,拥有较稳定客户渠道,主要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威恒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均有签订年度目标任务书,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消费电子散热配件的销售规模。2019年度,公司主打水冷散热器等高端系列,毛利率保持在良好的水平。

LED散热组件作为LED照明产品关键部件,兼具功能性、实用性、美观性;既需要具备良好的散热效果,也对成品灯具外观造型、可靠性、价格有直接影响。公司在大功率LED照明散热领域建立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尤其是在集成式大功率LED照明散热组件市场,公司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定价话语权,同时,参与了《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绿色照明检测与评价标准》、《道路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与能效等级》等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定。2019年,随着LED散热组件市场竞争加剧,其收入规模有所减少,毛利率略有下降,但随着公司向下游LED成品灯具延伸,LED散热组件作为LED成品灯具生产时的关键部件,产品价值可以持续发挥,且目前周转情况良好,无积压滞销的风险。

LED成品灯具已涵盖智慧教育照明灯具、智慧杆、工程及亮化照明灯具、太阳能照明灯具、体育照明灯具及工业照明灯具等成品灯具,并能够广泛应用于市政工程、高大建筑、广场、机场、球场、公园等户外照明场所及商场、酒店、教室等室内照明场所。如体育照明灯应用于武汉军运会场馆、智慧教育照明灯具应用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等。2019年,公司在LED成品灯具板块略有成效,收入规模较2018年增幅38.09%,且控股子公司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拥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双甲资质,可以同步提供设计及安装服务,提高了此类业务的附加值,保持着较高毛利率。

②原材料情况分析:

2019年末,公司原材料余额1,798.54万元,占年末存货余额的18.40%,主要构成如下:

类别占比
铝基板、发光二极管等LED电子配件20.30%
铝型材14.13%
LED透镜10.39%
铜管及铜粉8.32%
PC电子风扇7.80%
合计60.94%

如上表所示,公司原材料材质主要为铝材、五金配件及塑胶材料,容易保存、不易损坏,其毁损的风险较小,且原材料为公司产品所需的通用材料,产品一般采取批量化生产,无单独因定制化产品而购买的专用材料。

2)存货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末存货账龄合计
1年以内1年以上
原材料1,154.94268.341,423.28
在产品233.16233.16
库存商品4,160.87869.715,030.58
半成品942.48400.731,343.20
发出商品2,558.622,558.62
委托加工物资178.96178.96
合计9,229.031,538.7810,767.81
占比85.71%14.29%100.00%

续表

项目2019年末存货账龄合计
1年以内1年以上
原材料1,554.10244.441,798.54
在产品138.32-138.32
库存商品5,632.54261.325,893.85
项目2019年末存货账龄合计
1年以内1年以上
半成品1,109.27186.071,295.34
发出商品662.69-662.69
委托加工物资---
合计9,096.92691.839,788.75
占比92.93%7.07%100.00%

2019年,公司积极推进存货库存管理,提升存货利用价值,将部分1年以上LED散热组件应用至LED成品灯具中,将1年以上存货占比14.29%降至7.07%,随着LED成品灯具市场的开拓,库存时间较长的库存商品(LED照明散热组件产品)将陆续消耗完毕,发生长期呆滞的风险较小。

(2)补充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从目前来看,公司绝大部分产品销售较好,周转较快,较少产品如传统散热器等受市场价格下滑影响,故在2019年末根据存货跌价测试计提16.5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因原材料为公司产品所需的通用材料、半成品既可以运用于LED散热组件也可以用于生产LED成品灯具,库存商品整体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存在跌价的迹象。

【核查意见】

针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1)评价、测试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2)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关注是否存在残次毁损的存货;(3)结合期末存货库龄检查,对库龄较长的产品实施分析性程序,结合产品状况考虑跌价的计提;(4)获取并评价公司管理层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相关假设,取得存货跌价测试表,对存货跌价测试

过程进行了复核。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及计提金额是充分的,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年报问询函第8题: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账面原值10,930.69万元,其中收购炯达能源产生商誉10,179.17万元,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请你公司结合被投资单位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趋势、经营状况、存货及应收账款等资产质量、盈利前景,以及商誉减值测试时选取的具体参数、假设及测算过程,补充说明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合理性,相关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被投资单位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趋势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具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的合同能源管理专业服务公司。节能服务行业是为用能单位在节能减排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支持的行业,节能服务主要包括节能诊断、改造方案设计、人员培训、能耗基准与节能量监测、节能设备安装改造、节能项目运营管理等方面。节能服务行业不仅在我国节能技术应用和节能项目投资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推动节能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增加社会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我国转变发展方式、经济提质增效、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之一。而LED照明解决方案是炯达能源最主要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业务。公司通过在合同期内分期获得用户照明节能效益返还,按照节能效益分期收取节能款获得盈利,实现公司与用户的双赢。

此外,炯达能源还有LED销售和空调的销售安装业务,根据客户需求完成定制化采购和销售,获取利润,随着LED照明成本的下降及相关扶持政策的出台,LED照明综合解决方案在市政照明、工业照明和商业照明领域将加速LED照明对传统照明的替代;空调行业以节能、环保、变频为主要技术要素持续推进发展,为炯达能源的业务释放提供广阔增量空间。

(2)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

炯达能源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或2018年度2019年12月31日或2019年度
营业收入16,391.0417,128.17
营业成本9,925.5210,036.32
净利润4,443.923,877.00
非经常性损益625.9642.28
限制性股票成本费用173.34577.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限制性股票费用后净利润3,991.304,412.52
毛利率39.45%41.40%
存货余额(含发出商品)1,889.59295.65
剔除发出商品后的存货余额257.51295.65
应收账款余额6,245.558,653.72
经营现金净流量4,250.01950.85
存货周转率9.989.19
存货周转率(剔除发出商品)55.5736.29
应收账款周转率3.412.19

如上表所示,自2017年收购炯达能源以来,2018年和2019年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毛利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盈利能力强,且2018年和2019年均已超额完成股权收购业绩承诺,经营状况良好。

1)存货

2018年和2019年末,存货余额分别为1,889.59万元和295.65万元,其中2018年末存货余额包含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1,630.08万元。剔除发出商品后的存货余额分别为257.51万元和295.65万元,余额各年末保持稳定,主要为各项目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用的存货,且存货周转较快,没有长期积压的存货,存货质量较好。

2)应收账款

2018年和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245.55万元和8,653.72万元(其中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7,269.30万元、LED合同能源管理843.20万元、合并范围内应收账款541.22万元),各组合的账龄结构如下:

①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单位:万元

账龄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账龄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含1年)6,855.47205.666,649.81
1年至2年(含2年)213.521.35192.15
2年至3年(含3年)501.99100.4401.59
3年至4年(含4年)34.9710.4924.48
4年至5年(含5年)2.541.271.27
5年以上0.60.6-
合 计7,609.07339.777,269.30

如上表所示,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占比

90.10%,超过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工程项目的质保金,应收账款不存在长期未收回的情形,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②LED合同能源管理

单位:万元

账龄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含1年)869.2826.08843.20
合 计869.2826.08843.20

如上表所示,LED合同能源管理应收款均为1年以内,LED合同能源管理的对方单位基本均为行政机关单位,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收款,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③合并范围内往来

单位:万元

账龄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含1年)541.22541.22
合 计541.22541.22

(3)商誉减值测试时选取的具体参数、假设及测算过程

为商誉减值测试的目的,本公司于年末聘请了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值,在可收回金额确定后,本公司自购买日其将商誉分摊至资产组,然后将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

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公司的盈利预测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具体参数如下:

1)预测期:为2020年至2024年,后为稳定期2)预测期内收入复合增长率炯达能源营业收入主要分为EMC节能分享项目、空调销售及安装、LED销售项目。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及未来市场情况具体考虑了企业待开标项目的跟踪情况、历史投标中标率、未来市场空间、企业市场占比以及预计当期完工比等因素,炯达能源营业额的预测考虑了基准日未完工项目、基准日已签合同或已中标项目及未来市场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经与管理层最终确定预测数据,预测期为2020年至2024年,2024年之后为预测稳定期,假设稳定期内数据与2024年保持一致。综上,炯达能源营业收入未来预测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预测年度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EMC项目4,191.814,506.484,658.804,724.894,958.79
EMC项目占年销售收入比例%24.4125.7726.4126.6827.63
空调销售项目3,796.023,796.023,796.023,796.023,796.02
空调销售项目占年销售收入比例%22.1021.7021.5221.4421.15
空调安装项目2,211.872,211.872,211.872,211.872,211.87
空调安装项目占年销售收入比例%12.8812.6512.5412.4912.33
LED销售项目6,921.376,921.376,921.376,921.376,921.37
LED销售项目占年销售收入比例%40.3039.5739.2339.0838.57
其它项目收入(房屋租赁)54.3854.3854.3854.3855.93
其它项目收入(房屋租赁)占年销售收入比例0.320.310.310.310.31
合计17,175.4517,490.1217,642.4517,708.5417,943.99
增长率0.28%1.83%0.87%0.37%1.33%

根据各预测年度增长率得出2020年至2024年的平均增长率为0.94%。3)预测期内平均毛利率

炯达能源营业成本主要核算设计、土建外包、设备及安装、试运行及人工摊销等其他零星费用。由于公司承接项目的多样性及差异性,对于母子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根据收入各业务板块的历史毛利水平进行预测。

2018年未完工项目的毛利根据施工合同及实际已确认的毛利进行成本预测;基准日已签合同或已中标项目的毛利根据中标通知书、已签合同、可研报告等资料进行预算分析确定各业务毛利;待开标新项目的毛利根据行业、企业历年类似项目及项目特点进行预测;部分项目子公司所涉及的工程项目若已经在母公司层面进行测算了的,则不再重复考虑该项目子公司的未来预测;母公司2018年后毛利及各家子公司毛利根据历史年度平均水平预测,同时考虑到后期业务竞争加剧、技术逐渐普及,毛利未来预测略有下降。综上,炯达能源营业成本未来预测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EMC项目919.26988.271,021.671,036.171,087.46
EMC项目占成本的比例%8.999.609.8910.0210.46
空调销售项目2,938.882,938.882,938.882,938.882,938.88
空调销售项目占成本的比例%28.7428.5528.4628.4228.28
空调安装项目1,740.741,740.741,740.741,740.741,740.74
空调安装项目占成本的比例%17.0316.9116.8616.8316.75
LED销售项目4,570.184,570.184,570.184,570.184,570.18
LED销售项目占成本的比例%44.7044.4044.2644.1943.98
房屋租赁成本55.2855.2855.2855.2855.28
房屋租赁成本占成本的比例%0.540.540.540.530.53
成本合计10,224.3510,293.3510,326.7610,341.2510,392.55
毛利率40.47%41.15%41.47%41.60%42.08%

根据各预测年度毛利率得出2020年至2024年的预测期内平均毛利率为

41.35%。

4)折现率

本次采用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RWACC)作为折现率。经计算,税前折现率为14.72%。计算公式如下:

RWACC=WACC/(1-T)WACC=Ke*[E/(E+D)]+Kd*(1-T)*[D/(E+D)]其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Ke:权益资本成本;Kd:债务资本成本;E:权益的市场价值;D:债务的市场价值;T:产权持有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上述参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33,933.59万元,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炯达能源资产组
资产组范围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
资产组账面价值9,348.22
商誉账面余额10,179.17
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9,779.99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29,307.38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33,933.59
是否计提减值

综上所述,炯达能源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且通过计算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大于包含整体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核查意见】

针对商誉减值测试,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

(1)评估了管理层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所引入的重要参数和假设,包括我们对行业过去经营情况的了解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和判断,并将历史财务数据、行业发展趋势与管理层做出的盈利预测数据进行了分析比较,

检查相关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

(2)与管理层聘请的评估机构讨论资产组的认定,及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方法;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商誉所属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表,比较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异, 确认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情况;

(4)评价有关商誉的减值以及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经核查,我们认为,商誉未发生减值,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年报问询函第9题: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10,255.50万元,报告期内确认的投资损益为-1,040.97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请你公司结合相关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盈利前景,补充说明未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盈利前景

1)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期末,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年末余额其中2019年度确认投资收益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8,830.72-1,114.40
惠州格仕乐散热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1350.79
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1,002.3722.37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220.270.27
合计10,255.50-1,040.97

2019年度,确认投资损益-1,040.97万元,其中确认对惠州格仕乐散热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格仕乐”)投资收益50.79万元、确认对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超沃”)投资收益22.37万元、确认对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超频三”)投资收益0.27万元、确认对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比和”)的投资损失-1,114.40万元,

各参股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①惠州格仕乐系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6日与深圳市格仕乐科技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唐勇军共同合资设立,主营业务为研发设计通讯器材散热及特种散热产品。2019年,惠州格仕乐实现净利润149.38万元,成立至今运营情况一直良好,业绩保持持续稳定增长。2020年4月,公司基于对4G、5G厂商通讯基站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更好的开发特种散热器技术,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增持惠州格仕乐20%股权,惠州格仕乐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预计盈利前景较好,无减值迹象。

②湖南超沃设立于2019年1月7日,公司持股49%,实际出资980万元,主营光电设施养殖设备制造与销售、新能源汽车电器及电池散热组件生产与销售、LED照明和PC散热套件生产与销售等,2019年度净利润45.65万元,目前无减值迹象。

③湖北超频三设立于2019年3月20日,公司持股40%,实际出资220万元,主营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等,2019年处于前期运营阶段,2019年度净利润0.68万元,经营状况良好,无减值迹象。

④圣比和初始投资成本为9,910.30万元,通过公开摘牌收购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圣比和实业49.5%的股权,于2018年7月5日与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018年7月24日,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未对圣比和形成控制,故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收购圣比和股权后,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流动资产13,901.1218,489.74
非流动资产12,058.229,441.71
资产合计25,959.3527,931.45
流动负债11,686.6211,361.54
非流动负债423.43469.80
负债合计12,110.0511,831.34
所有者权益合计13,849.3016,100.11
营业收入19,580.5634,451.04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净利润-2,251.311,664.07
资产负债率46.65%42.36%
流动比率1.191.63

圣比和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钴酸锂和三元材料,2019年产品销售价格受行情影响,均有所下滑,亦是其亏损的主要原因。基于市场行情变化升级形成的竞争局势,圣比和采取了如下应对措施:

①升级扩建全自动正极材料生产线,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已建成投产3条全自动生产线,新增产能3000吨。

②升级改造了正极材料前端原料前驱体的产线车间,提升了前驱体的生产供应能力,充分保障新建正极材料3000吨全自动产线的前驱体原料供应。并将前驱体部门独立核算考核,并在满足自用原料生产的前提下,可单独对外销售前驱体,以贡献新的业绩。

③新建了正极材料售前的产品分料配料及包装的工艺车间,截止本问询函回复日,该新建车间已投入使用,提升了产品销售前必经的分料配料及包装的工艺处理能力,且因为车间环境的提升改善,确保了产品的品质,因而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竞争优势,并增厚了公司资产。

以上举措将会为圣比和公司未来运营提升如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①扩充了产能,提高了产品交付能力,并增加了公司的规模优势。

②提升了生产效率,节约用工人数,减少人工成本。

③提升了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了良率,减少了品质损失,并可以满足客户高端品质需求,以提升接单优势和毛利率。

④提升了公司形象,提高了客户验厂通过率及客户合作的信心,增强了公司接单能力。

另外,圣比和公司亦在积极筹建,废旧锂电池回收加工的处理能力,并在准备材料申报云南省废旧锂电池的处理资质证书,以完善公司正极材料全产业链布局。

2)圣比和市场前景

锂电正极材料多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3C消费电池。下游的行业的需求为未来公司的盈利提供一定支撑。

①新能源汽车行业

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逐步退坡是加快实现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化的举措,补贴退坡短时间内可能会对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但长远来看新能源汽车取代燃油车的趋势不变。继 2012 年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2016年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和 2017 年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9 年 12 月 3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提出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汽车总销量 25%(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新能源乘用车能耗降至百公里 12 度电,PHEV乘用车油耗降至百公里 2 升。本次《意见稿》的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目标高于《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确定的 15%目标和《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的 20%目标,进一步提高了我国新能源汽车未来的发展目标。

②3C 消费电子及其他新兴行业

手机、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等传统 3C 消费电子产品一直是消费电池最大的需求市场,自 2015 年以来增速放缓,逐渐进入存量替换阶段。3C 产品虽然出货量放缓,但市场存量较大。随着存量产品固定的换机需求,预计未来 3C 锂电池市场仍将维持低速稳定增长。随着 5G 技术的不断完善与普及,消费者对移动终端需求大幅增加,全球多国已经陆续筹备建立 5G 基站,作为未来连接量最大的移动端智能手机势必将迎来更新换代。从智能手机的历史发展趋势来看,2008年3G商用化后, 2009年-2012年 3G 手机进入高速成长期;2010 年4G 商用化后,2011 年-2014 年 4G 手机出货量复合增长率达到 200%。2020 年5G 开始商用化后,智能手机行业将在未来几年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预计 5G 手机的出货量也将迎来高速增长。根据 IDC 预测,2020 年 5G 智能手机出货量将占手机总出货量的 8.9%,到 2023 年 5G 手机的全球市占率将达到 26%,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3.90%,有利于增加对上游锂电正极材料的需求。

同时,随着技术创新的进一步应用,在消费电子领域也涌现出一批新产品,例如以智能手表、智能手环为代表的可穿戴设备、AR/VR、消费级无人机等,这些新兴的消费电子发展迅速,应用于健康医疗、游戏娱乐、个人安全等领域。新型产品的不断涌现为锂电材料行业提供了新的机会,进一步提高了对上游锂电正极材料的需求。

(2)补充说明圣比和未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企业会计政策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公司结合圣比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对圣比和的长期股权投资无减值迹象,原因如下:

1)圣比和2019年受正极材料行业价格的整体下滑影响,致使公司毛利率下滑,但正极材料未来运用前景未发生重大变化。

2)从财务报表指标来看,圣比和2019年资产负债率为46.65%、流动比率为

1.19,仍保持着良好的偿债能力。

3)圣比和2019年一直处于正常生产,无停工现象,资产无陈旧过时或实体损坏现象;新建生产线是基于扩大产能需求,无处置原生产线的计划。

4)圣比和账面持有的无形资产-土地和房屋建筑物仍正常使用,无转让或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迹象。

综上所述,随着新生产线的投入使用,结合圣比和自身原有技术及研发优势,将进一步提升圣比和市场竞争力,未出现减值迹象,且2019年,公司已按照权益法足额确认投资损失,未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且合理。

【核查意见】

针对长期股权投资,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1)获取被投资单位2019年度

财务报表,了解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2)了解被投资单位经营现状、亏损原因、经营计划和未来发展趋势;(3)获取被投资单位相关信息,了解被投资单位目前主要产品、研发项目以及未来盈利前景。经核查,我们认为,被投资单位不存在减值的情况。

六、年报问询函第10题: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账面余额2,289.60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相关预付款项形成原因、对手方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金额3,347.83万元,其中前5名预付款项金额2,28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年末余额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的比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深圳市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633.7448.8
福建数字前沿传媒有限公司200.005.97
深圳市光品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200.005.97
东芝开利空调销售(上海)有限公司138.224.13
中山市耀轩照明科技有限公司117.643.51
合 计2,289.6068.38

上表中各预付对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及其它任何形式的业务和资金往来。报告期末预付款项金额较大单位形成的原因如下:

(1)预付深圳市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633.74万元。近两年公司对既有消费电子产品的资源整合,丰富产品线,进一步开拓了国外市场,实现传统产品与新兴消费热点的结合。2019年末,根据客户移动存储类产品销售订单需求,择优选取从事多年移动存储及数码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供应商,保障货源的及时提供。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货物均已到货,并已向客户完成交货,销售货款已全部收回。

(2)预付福建数字前沿传媒有限公司200.00万元。公司将业务延伸至LED

产业链下游景观亮化及照明工程领域,为拓展工程项目资源,快速提升产品品牌在该领域的知名度,公司联合福建数字前沿传媒有限公司拍摄宣传片。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尚未进行结算。

(3)预付深圳市光品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200.00万元。公司为加快下游LED成品灯具的渠道发展,公司拟发展培养长期稳定的战略供应商,并委托开发建设专供公司的照明产品,如景观亮化项目主打产品线条灯和洗墙灯,以便更好的渗透到政府类景观亮化领域。深圳光品联从事LED照明行业已有多年,有一定的经验积累,并具有工程项目产品配合经验,产品打样、送检等反应速度快,故公司与深圳市光品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委托其进行产品设计研发、工夹模具开发、产线优化。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项目尚未结算。

(4)预付东芝开利空调销售(上海)有限公司138.22万元。本公司子公司炯达能源作为东芝开利空调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经销商,在接到客户空调业务订单时,根据客户需求,将匹配的空调型号、技术要求、检验标准发送至上游供应商,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生产并经炯达能源质检合格后完成采购。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付款条件,一般需要预付20%-30%供货款。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项目尚未结算。

(5)预付中山市耀轩照明科技有限公司117.64万元。2019年,公司新承接太阳能路灯项目,择优选取供应商中山市耀轩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总价的40%预付款项。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因年初受疫情影响,产品尚未交付。

【核查意见】 针对预付账款余额的商业合理性及是否存在变相资金占用,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获取主要采购合同,检查采购合同内容及付款条件;(2)对主要供应商的付款进行检查,向管理层了解大额预付款产生的原因,分析判断其合理性;(3)对期末大额预付款项实施函证程序;(4)对主要预付款单位工商信息进行查询,确认是否与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存在关联关系;(5)检查预付款项资产负债表日后结算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1)预付款项的余额形成具有商业合理性;(2)对手方与超频三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关于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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