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9-075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对应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账户注销当日账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其他账户,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4月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47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4月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发行,社会公众投资者认缴本公司公开发行的3,000万股A股股票,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268,8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31,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37,800,0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8,568,3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231,700.00元。截至2017年4月27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53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制定了《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2017年5月,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首发募集金投资项目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对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相关方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018年5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 10863000000422236 | 0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 10863000000367680 | 458,466.1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二、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变更情况
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实施主体由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实施地点新增了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与腾飞路交汇处创投大厦35-36 层,项目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不变。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27.3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85万元,具体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投资进度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216.42 | 3,227.36 | 100% | 56.78 | 45.85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对应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账户注销当日账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其他账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19年0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对应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为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账户注销当日账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其他账户,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账户,并将专项账户余额划转公司其他账户。该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账户,并将专项账户余额划转公司其他账户。该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账户,并将专项账户余额划转公司其他账户。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