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司股东周勇、顾佳凤、徐亮、李兰军、成二国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自2022年8月23日至2023年2月22日,公司股东周勇减持不超过6.04万股,顾佳凤减持不超过5.91万股,徐亮减持不超过1.45万股,李兰军减持不超过1.41万股,成二国减持不超过1.1万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1月22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在上述时间过半期间内,股东周勇、顾佳凤、徐亮、李兰军、成二国均未实施减持。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股股份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股股份比例(%) | ||
周勇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2057 | 0.28 | 0.28 | 30.2057 | 0.28 | 0.28 |
顾佳凤 | 29.5657 | 0.27 | 0.27 | 29.5657 | 0.27 | 0.27 | |
徐亮 | 7.2715 | 0.07 | 0.07 | 7.2715 | 0.07 | 0.07 | |
李兰军 | 7.0615 | 0.06 | 0.06 | 7.0615 | 0.06 | 0.06 | |
成二国 | 6.5825 | 0.06 | 0.06 | 6.5825 | 0.06 | 0.06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