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19-056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4 号《关于核准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采用“直接定价”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03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88,4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5,846,037.7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2,633,962.2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 年 2 月 1 日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18)0001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63.61万元,其中承诺投资项目投入1,263.61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31.76万元,其中承诺投资项目投入5,031.7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9,027.62万元,具体如下:
项 目 | 金额(单位:元) |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 252,633,962.26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 13,205,600.00 |
项 目 | 金额(单位: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37,112,046.60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 |
加:利息收入 | 7,837,532.64 |
尚未支付的信息披露等费用 | 123,176.50 |
减:手续费 | 809.04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190,276,215.76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与专项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 银行帐号 | 期末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 125903648210203 | 25,216,730.95 | 活期 |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 银行帐号 | 期末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信银行南京建邺支行 | 8110501014201019714 | 7,838,331.60 | 活期 |
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 | 3201040160000506332 | 4,534,954.42 | 活期 |
兴业银行南京浦口支行 | 409560100100012625 | 2,686,198.79 | 活期 |
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 3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中信银行南京建邺支行 | 8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 | 13,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兴业银行南京浦口支行 | 22,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合 计 | 190,276,215.7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19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3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20.5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18)00083 号《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8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前已归还补流3,000万元,截止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余额为2,000万。
(五)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表1
2019年1-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5,263.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63.6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31.7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轨道交通及汽车用高性能尼龙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8,241.16 | 8,241.16 | 716.73 | 1,456.85 | 17.68% | - | - | 不适用 | 否 |
2、汽车轻量化用聚丙烯新型功能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9,776.86 | 9,776.86 | 338.96 | 1,345.43 | 13.76% | - | - | 不适用 | 否 |
3、生产智能化升级与改造项目 | 否 | 4,356.00 | 4,356.00 | 173.22 | 1,709.94 | 39.25% | - | - | 不适用 | 否 |
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889.38 | 2,889.38 | 34.70 | 519.54 | 17.98%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263.40 | 25,263.40 | 1,263.61 | 5,031.7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专字(2018)00083 号”《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截至 2018年2月27日,南京聚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320.56万元。公司2018年3月5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20.5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20.56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2018年8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归还补流3,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余额为2,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90,276,215.76元,其中15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40,276,215.76元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